关于加快马尾区产业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起草说明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出台《马尾区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1.完善人员配置
各园区须配足科技工作力量,做好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培育和统计工作。
2.强化绩效考核
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绩效指标的分值比重,引导各园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3.加大奖励力度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年度缴纳入库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留成部分,对2019—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企业税收区级留存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市级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运营单位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缴纳入库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4.明确目标任务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到2020年我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5家。
二、关于保障项目用地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供地保障
1.优化产业布局,细化产业基地功能分区和用地结构,引导产业积聚。
2.提升开发强度,容积率上限根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同时不超过3.0。
3.降低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按20年、30年等灵活确定,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70%确定,鼓励工业项目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应。
4.建设标准厂房,满足中小企业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求。
(二)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
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动态跟踪,按期考核,转让管理。
(三)用好项目用地统筹协调机制
1.各招商单位在招商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拟定项目方案,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项目方案,组织发改、工信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用地方案,报同级政府研究。
各招商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按项目制定专人负责,以招商为起点,以建成投产为终点,全程服务,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三、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19年,全区安排企业扶持资金2亿元,争取上级资金2.54亿元。其中:针对单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以“一企一议”方式,合计扶持企业46家40个项目,共5410万元。今明两年区级安排6亿元企业扶持专项经费。
1.积极配合自贸区经济开发区办事处发挥基金小镇作用。引导更多资金、资源支持我区产业的培育和引进。
2.整合区内银行各类普惠性政策,有针对性的分类宣传对接。发挥兴业,海峡总行所在地优势,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并帮助具体企业在融资中,更好的与银行沟通对接。
3.对符合产业扶持政策的公共服务和市场引导项目型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补助。
4.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对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补贴、项目资助等多方面的支持。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
1、建立领导“代办员”工作机制
2、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一事一议”机制。
3、建立产业项目“打包服务”机制
4、推行企业注册刻章服务“零延时”工作机制。
5、创新拓展“信易+”守信惠企机制。
五、关于进一步强化产业招商的工作机制
1.构建组织架构
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产业招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产业招商小分队开展产业招商工作。
2.明确目标任务
各产业招商小分队积极组织“走出去”招商工作,“走出去”招商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0次,对接的3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不少于15个。
3.建立月协调机制
区产业招商工作小组组长或第一副组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推进情况,研究协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后由区招商办向市招商办报送会议情况。
4.建立定期报告机制
各产业招商小分队每年分两次(6月20日、12月10日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产业招商工作情况,重点产业项目需专人跟踪招商。
5.强化督查考核
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区招商办加强对产业招商项目的督查,同时配合市招商办不定期开展产业项目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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