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12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11-13 09:42
政策文件:

民盟马尾工委:

  《灵活利用集团化办学的“聚变效应”,打好我区教育扩优提质的“组合拳”》(212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后续又相继出台了有关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县区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利用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再配置,实施优质校带新办校、强校带弱校的举措,实现集团内学校优势互补,提升教育质量。

  为做好集团化办学工作,我区结合实际,稳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计划,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作用,以带动相对薄弱以及新建的学校共同发展,从而有效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逐步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并逐步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培育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提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重点采取设立单一法人的总分校模式、委托管理模式,探索联盟模式、混合模式等组建教育集团。

  总体计划是2021年新培育4个教育集团,2022年再培育3个教育集团,到2025年全区至少形成9个以上教育集团,培育3个优质教育集团。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新培育1个单一法人模式教育集团: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包括亭江中心小学、东街小学、象洋小学、闽安小学。根据亭江片区分布相对集中,生源结构和师资状况,在原有中心校管理模式基础上,由牵头学校亭江中心小学为集团总校,与其他分校同为一个法人单位,形成“一法人多校区”结构。集团分校执行校长由集团总校聘任,集团内部的人事、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由集团总校统一管理。按照独立法人学校标准核定校级领导(不含正校级)及中层干部职数,核定编制总数,由集团总校统筹调配。核定岗位总量,由集团总校制定统一的岗位竞聘量化考评办法,科学设岗、统一竞聘、合理调剂、统筹使用。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各学校思想认识到位。

  2.2021年新培育3个委托管理模式教育集团:(1)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教育集团(包括福建师大二附中、福州市金砂初级中学);(2)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教育集团(包括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福州市海云初级中学);(3)福州市马尾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包括福州市马尾实验小学、福州海屿小学)。

  福州市金砂初级中学、福州市海云初级中学、福州市海屿小学,地处琅岐片区,在校生均在300人以下,是我区小规模农村薄弱学校。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科教师结构、教育教学理念等方面存在问题,在学科老师教研等方面开展活动存在许多困难。福建师大二附中、二十四初中部,马尾实验小学三所学校办学管理、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发展等工作均处于我区领先,通过城区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按照“一对一”形式,依照“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的模式,“责任承包、目标管理、限期见效”的方式,试点推进,分步实施,互派教师交流,开展集体备课、互相听课、公开教学等教研交流活动,促进两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使实行委托管理的农村薄弱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全面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3.2022年将再培育3个教育集团:(1)福州市马尾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单一法人模式),包括福州市马尾实验幼儿园、旺岐分园、儒江分园。(2)福州亭江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单一法人模式),包括福州亭江中心幼儿园、东岐分园、闽亭分园、英屿分园。(3)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联盟模式)包括: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实验小学、福州市琅岐第二中心小学、福州市吴庄华侨小学。

  4.2023-2025年加强优质校合作:在深入总结优化现有的单一法人总分校模式、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探索联盟模式、混合模式等集团化办学模式。加强与高校、市属优质学校、优质民办学校的合作,优化与福建师范大学、福州三中、福州市教育学院第一附属小学、福州市乌山小学等合作,探索引进华伦精英学校、北大附属福州实验学校等优质民办资源,进一步提升区属中小学的办学质量。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江典顺  

  单位主要领导:赖泽铭

  经   办   人:庄新华

  联系电话:83681924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1年6月30日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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