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禁火令2021年第4号
日期:2021-09-30 16:08
政策文件:

  据气象预报,我市未来几天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区政府特下达2021年第4号禁火令,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7日,在全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各镇(街)应当立即开会部署,采取超常措施,开展宣传,落实护林员全员巡护,开展镇(街)、村检查,严控火种进山,严禁野外用火,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区应急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通报,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禁火令期间出现违规野外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禁火令。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0591-83681780、0591-83684112、12119。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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