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马尾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景评委”)组织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马尾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筹负责全区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游休闲集中、旅游村、红色景区等级评定工作。
二、领导机构
“马尾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主任,由区文旅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旅发中心分管领导担任。
主 任: 严艳鸿 区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 主 任: 林财能 区旅游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 员: 张 征 区文保中心主任
黄霖采 区文旅局办公室主任
周月凤 区文保中心干部
林芝宁 区旅游中心工作人员
区景评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文保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并指定一名同志为具体联系人。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对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游休闲集中、旅游村、红色景区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进行宣贯、解读。
(二)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组织开展全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根据省、市旅资委专家库,抽选符合条件的评定人员参加评定工作。
(三)受理与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相关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工作。
区景评委成员随领导及各科室和协会负责人工作变更自动变更,原则上不再报批,不再行文。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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