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马尾区就业辅助员补充招聘公告
日期:2021-06-10 15:36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就业辅助员1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福州市城区户籍

2.符合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3.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熟悉掌握计算机录入文字及表格,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三、岗位薪酬待遇

1.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工作职责

就业辅助员在我局负责开展各项稳就业保就业及失业保险等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并向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6月1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前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7号窗口报名。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审核后,马尾区人社部门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情况,负责组织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面试,具体安排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

(四)聘用公示

马尾区人社局根据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面试及困难程度等综合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尾区政府网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马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市劳动就业中心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我局将委托福州市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委托其依规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材料报市劳动就业中心备案。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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