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尾区亭江镇排洪渠整治工程(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0-09-30 10:10
政策文件:
 

福州开发区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马尾区亭江镇排洪渠整治工程(亭江中心区山洪排涝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105-76-01-072432),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亭江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亭江1#2#3#4#排洪渠和2#渠支渠、3#渠支渠。建设内容包括排洪渠护岸工程、塘坝工程、排洪隧洞工程、节制闸工程和截污工程。

1、护岸工程:4条排洪渠及其支渠总长度为 9495m,其中新建护岸2426米,清淤清障 6311米,排涝涵管280米。

2、塘坝工程:新建鳌溪塘坝、加固笏山溪塘坝。

3、排洪隧洞工程:新建排洪隧洞1907米。

4、节制闸工程:新建鳌溪节制闸和笏山溪节制闸。

5、截污工程:新建截污DN300管道4715米,排水检查井180座。

三、设计标准:

1、防山洪标准: 20 年一遇。

2、排涝标准: 10 年一遇。

3、工程主要建筑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临时建筑物为 5 级。

4、排洪隧洞、鳌溪、笏山塘坝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以及临时建筑物均为 5 级。鳌溪节制闸和笏山溪节制闸,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4 级,次要建筑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4809.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70.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0.74万元(建设用地费1396.08万元),基本预备费1388.41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期限:18个月。

六、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亭江镇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土地规划、消防环保、安全节能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930

来源:马尾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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