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司法丨“五力全开”,你的权益我来保障
日期:2020-11-13 11:10
政策文件: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于2020年7月1日实施。该法以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充分体现了保障犯罪人合法权益,宽严相济、科学矫正、社会治理、修复融入的现代刑罚执行精神。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马尾区检察院是如何“五力全开”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加强巡回检察,强化监督力。

  深入辖区4个司法所,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现场监督学习教育及公益活动、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主动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畅通救济渠道,提高保障力。

  设立派驻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在各司法所设置检察官信箱并开通检察官热线,为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反映诉求、控告违法违纪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检举渠道。

  多元普法宣讲,扩大宣传力。

  精心制作社区矫正法宣传PPT并印发宣传手册,通过线上授课、线下讲解的方式,结合相关案例,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为重点,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广大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

  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帮扶力。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需求和特性,与区司法局联合民政局、人社局、妇联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为社区矫正对象协调办理低保、提供心理辅导、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元化帮扶。

  强化机制保障,增强续航力。

  与区司法局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检察院列席社区矫正工作分析会等工作会谈和日常交流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

  检察官寄语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依法监督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希望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能心存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服从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下,改过自新,重塑人生。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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