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加2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增加1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03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事故起数同比增加2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增加1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03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消防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事故情况通报
(一)“1.21”琅岐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01月21日22时16分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中庚香海湾工地,唐某驾驶的福建御利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在倒车出门口时碰刮到工人庄某,导致其受伤送医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22日8时30分许死亡。
(二)“1.23”福马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01月23日16时08分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沿福马路行驶至龙门公交站附近路段,肖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和陈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陈某受轻伤。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从整体看,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呈上升趋势;从行业领域看,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明显增加。区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务必对当前的严峻形势有充分认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守安全底线,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时消除源头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趋势。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随着停产停工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大量新员工尤其是农民工将涌入各行各业,部分从业人员仍处于节日放松状态,容易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现象,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突出关键环节,强化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各类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开门稳”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稳定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开展专项治理,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重点聚焦城镇燃气、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学校安全、水上和渔业船舶、烟花爆竹、工贸、铁路、民爆、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各重点领域,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做好防范应对恶劣天气引发灾害工作
受持续强降雨影响,2022年2月20日10时,马尾区罗星街道双峰村有3户房后边坡悬空临空面失稳引发边坡崩塌。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恶劣天气引发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月18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视频会商调度会精神,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其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应对恶劣天气引发灾害组织指挥体系,区减灾办、气象、农业农村、林业、交通、公安、消防、文旅、工信、电力等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联动,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和救灾准备,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不受灾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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