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2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比持平,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消防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2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加2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增加1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03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事故起数同比增加2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增加1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03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从事故情况看,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上升100%,形势不容乐观,呈明显上升趋势,工商贸、消防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较为平稳。2月以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敲门提醒”行动595家次,结合日常安全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严格落实冬残奥、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有效遏制我区事故发生的上升趋势。但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条弦,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守安全底线,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及时消除源头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月6日凌晨,长乐区吴航街道一家食杂店面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该事故发生正值全国两会期间,令人警醒,教训深刻。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周密的研究部署,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抓好抓牢当前火灾防控管理工作
近期,气温转暖,降水减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明显偏高,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超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涉医涉疫、节庆活动、文物建筑、“多合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出口畅通,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要加强群众居家消防安全宣传,严防电瓶进屋充电、电动车上楼入户等引发火灾。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对辖区农村、棚户区、沿街店铺、群租房、小商铺、小作坊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和走访入户宣传,并特别加强对老弱病残等重点人群的关注。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巡查和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加强可燃物清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三)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采取不同形式检查调度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以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盯紧盯牢道路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贸、海上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扎实按照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达到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等重要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