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概述

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提出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对象

个人

申请说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帕金森病、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九)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十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法定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说明

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申请材料

(1)驾驶人本人提出注销申请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备注:现场办: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窗口打印出申请表,由申请人确认并签字。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备注:1.需提供原件核对 2.电子文档为身份证明扫描件。 该材料已纳入“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调用的证明,不再收取申请人纸质材料。前往窗口现场办理的,请携带证照原件。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3.机动车驾驶证

  备注:该材料已纳入“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调用的证明,不再收取申请人纸质材料。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备注:现场办: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窗口打印出申请表,由申请人确认并签字。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备注:1.需提供原件核对 2.电子文档为身份证明扫描件。 该材料已纳入“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调用的证明,不再收取申请人纸质材料。前往窗口现场办理的,请携带证照原件。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3.监护人身份证明

  备注:1.需提供原件核对 2.电子文档为身份证明扫描件。 该材料已纳入“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调用的证明,不再收取申请人纸质材料。前往窗口现场办理的,请携带证照原件。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4.机动车驾驶证

  备注:该材料已纳入“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调用的证明,不再收取申请人纸质材料。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受理条件

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联系电话

0591-12123(车管所)、0591-6315385(马尾区交警大队窗口)

办公时间和地址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湖里路27号马尾区公安局交警大队81、82号窗口

乘车路线

乘坐M1、37、58、137、139快线、178、179、532路公交车至自贸区管委会(儒江东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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