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内地居民)

 概述

收养登记证明书是一纸证明书。

申请条件

1、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依法登记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

申请说明

      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https://zwfw.fujian.gov.cn/),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在线办理”可进行网上申请。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备注:1、该证照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2、委托补领的需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同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监护人提出申请且监护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出具收养登记证明申请书

  备注:1、按登记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 2、申请书上的签名按指纹应在收养登记员面前完成。 3、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明以及本人的申请有效期6个月。

3.曾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解除登记的声明书

  备注:1、申请人提交的声明应真实有效。 2、申请人提交的声明以及本人的申请有效期6个月。  

4.授权委托书

  备注:1、收养人或被收养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 2、夫妻共同收养,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需书面委托另一方。 3、委托书应当写明收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收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并附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经有权机构公证或认证。  

5.离婚证件

  备注:夫妻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婚的需提供。

6.配偶死亡证明

  备注:夫妻共同收养子女后一方死亡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7.监护证明

  备注:1、被收养人未成年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 2、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明以及本人的申请有效期6个月。

 

申请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出具证明

办理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原国税大楼二楼马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1-2号窗口

子女信息要填吗?材料要上传哪些?

子女信息栏填写已经出生的孩子的信息。需要上传的材料以【事实发生】为准,比如你确实有户口,那么就需要上传户口本材料,确实有生过1个孩子,那么需要1孩的户口本照片,等等以此类推。

我不知道我的受理地怎么办?                 

生育登记可以选择的受理地区: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相关事情

被收养人已经成年的可以申请办理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吗?

答:被收养人已经成年的可以申请办理出具收养登记证明。

 

   办理“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内地居民)”是否可以委托?              

答:《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08】118号) 第三十六条 受理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申请的条件是:……(三)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收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四十二条 出具收养登记证明的申请人范围和程序与补领收养登记证相同。

 

出具收养登记证明需要提供收养档案吗?

答:出具收养登记证明需要提供收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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