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办法〉、〈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说明
日期:2018-07-04 17:26
政策文件:

  关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办法》、《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

  现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办法〉、〈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使我区企业标准化工作从战略上迎头赶上,为企业搭建更好的平台,给企业予以有力支撑,积极将知识产权及发明专利及时转化为产业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榕政综(2016)128号)的相关精神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使我区企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运行机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份着手《管理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及文件的基础上,参考了《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福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化工作政策,于2018年1月底初形成文件初稿,经多次讨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于2018年6月正式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总则。明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二是资助范围、条件。明确本办法适用于我区有关单位开展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有关的标准化活动的一次性资金资助的范围与条件。三是资助数额。明确可以申请奖励的项目及各项奖励金额额度。四是申请、受理和审批。明确申请条件、受理及审批过程,同时明确提供虚假材料后果。五是附则。规定了《管理办法》有效期。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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