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日期:2021-12-14 15:22
政策文件: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起草说明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文件精神,根据市对区依法行政考评的要求,由区司法局牵头对我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一、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由区司法局对2021年8月31日之前以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共计规范性文件66件。2021年9月17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向相关部门征集清理意见。

二、清理主体和处理原则

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以区政府所属相关部门为主实施(或由该部门为主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该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填写《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报送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对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

三、清理过程

结合收集到的清理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1月30日,张文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研讨、吸纳意见,形成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提请区管政常务会审议。

四、清理结果

2021年12月7日,经区管政常务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在划定区域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等13件规范性文件因已有新规代替、制定依据已失效、相关工作已完成等原因进行废止或宣布失效;

(联系人:叶顺生   联系电话:62762051) 

来源:马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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