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文件精神,根据市对区依法行政考评的要求,由区司法局牵头对我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发布。
一、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由区司法局对2023年4月30日之前以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共计规范性文件61件。2023年4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向相关部门征集清理意见。
二、清理主体和处理原则
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以区政府所属相关部门为主实施(或由该部门为主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该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填写《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报送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对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
三、清理过程
结合收集到的清理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3年6月15日,张文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研讨、吸纳意见,形成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提请区管政常务会审议。
四、清理结果
2023年6月20日,经区管政常务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因已有新规代替、制定依据已失效、相关工作已完成等原因进行废止或宣布失效;
(联系人:叶顺生 联系电话:0591-6276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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