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24 10:03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8〕2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司法局对以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在前期对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区司法局梳理出53份以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共筛查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规范性文件2份。

  二、清理主体和处理原则

  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区司法局对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

  三、清理过程

  根据工作要求,2024年10月中旬,区司法局对以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共筛查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规范性文件2份。结合相关部门反馈的清理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1月13日,张文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研讨、吸纳意见,形成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提请区管政常务会审议。

  四、清理结果

  2024年11月21日,经区管政常务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榕马政〔2019〕93号)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榕马政办〔2020〕60号)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因个别奖励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的原因予以废止。

  (联系人:叶顺生   联系电话:0591-62762051)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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