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有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榕应急明电〔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447号)转发给你们。
请有关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自理工作,发现重大隐患无法及时整改的应上报主管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重大危险源中有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辨识、评估。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全国典型事故教训警示教育。落实夏季高温汛期期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福州市马尾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榕应急明电〔2019〕8号
各县(市)区应急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闽应急厅办〔2019〕18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省厅要求,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并从严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督促涉及空分装置企业加强隐患自查自改。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工作。要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督促落实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闽应急厅办〔2019〕18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447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从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应结合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涉及空分装置企业按照《通报》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应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从严处罚没有按照《通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隐患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责令其停产。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修订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新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备案。各地要按照《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11号)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监控管理机制。
三、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各地、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近年来省内外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视频资料开展安全警示教育。8月20日前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安监局)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督促企业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并与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四、加强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夏季汛期历来是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日常巡护,加强各类罐区防雷击、做好高温喷淋保护,严格审批特殊作业、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和装卸作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应急厅函〔2019〕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9年7月19日17时45分左右,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以下简称义马气化厂)C套空气分离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空气分离装置冷箱泄漏未及时处理,发生“砂爆”(空分冷箱发生漏液,保温层珠光砂内就会存有大量低温液体,当低温液体急剧蒸发时冷箱外壳被撑裂,气体夹带珠光砂大量喷出的现象),进而引发冷箱倒塌,导致附近500m3液氧贮槽破裂,大量液氧迅速外泄,周围可燃物在液氧或富氧条件下发生爆炸、燃烧,造成周边人员大量伤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以来,全国化工行业先后发生了江苏响水“3·21”、山东济南“4·15”、河南三门峡“7·19”三起重特大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河南三门峡“7·19”事故暴露出事发企业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差,装置泄漏后处置不及时、带病运行,设备、生产等专业过程管理存在重大安全漏洞,事故还暴露出工厂设计布局不合理,对空气分离等配套装置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等突出问题。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排查相关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排查管控,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开展空分装置专项检查
此次事故是义马气化厂空气分离装置发生泄漏后未及时消除隐患,持续带病运行引发的。义马气化厂净化分厂2019年6月26日就已发现C套空气分离装置冷箱保温层内氧含量上升,判断存在少量氧泄漏,但未引起足够重视,认为监护运行即可;7月12日冷箱外表面出现裂缝,泄漏量进一步增大,由于备用空分系统设备不完好等原因,企业却仍坚持“带病”生产,未及时采取停产检修措施,直至7月19日发生爆炸事故。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化工生产装置带病运行存在的巨大安全风险,正确处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确保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消除,坚决杜绝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处置,依法进行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要督促辖区内涉及空气分离装置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将冷箱是否存在泄漏、空气分离装置总图布置是否合理、空压机入口空气中有机物控制是否到位、液氧系统烃类含量是否定期检测且数据准确、液氧储槽是否安全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
二、加强设备专业管理,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义马气化厂曾经是安全生产先进企业,但由于全要素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设备、生产等专业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淡漠,导致设备等专业管理滑坡,成为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化工生产工艺复杂,条件苛刻,物料大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加之高温、高压、低温等操作条件均对设备状况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日常生产中工艺波动、违规操作、使用不当、维护维修不到位等均可造成设备失效,引发物料泄漏而导致事故发生。加强设备完好性管理是化工安全生产的基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设备专业管理,从源头优化设备设计选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优选技术成熟、业绩良好的设备设施,熟练掌握设备设计材质、运行参数等安全信息,制定严格的设备检维修技术规程。要加大对重点部位检测检查频次,保证备用设备完好,认真开展预防性维修,把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化工过程安全全要素管理
化工过程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从专业上预防和控制化工事故的有效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全要素融入日常企业管理体系中并作为主要内容,逐个要素抓好落实,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定期组织评估,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持续改进,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要加强生产组织管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始终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在2019年8月底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有关中央企业分公司及省属企业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其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省、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在警示教育完成后要分别与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精力组织做好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认真做好当前高温季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酷暑、雷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多,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是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近年来高温季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认真开展风险研判,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排查,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在危险化学品罐区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一律升级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督促企业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岗位责任,加强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也要关注非重点地区的非主要生产装置,防止“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引发恶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请将本通报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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