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3-13 15:31
政策文件:

各镇(街)森防指,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森林防火工作氛围,根据福州市森防办《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地见效,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宣传重点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等常识宣传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让广大林区群众知晓野外用火规定,认清违章用火危害,严格履行公民森林防火责任,不断提升职能部门依法预防管理水平和全社会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三、主要任务 

  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用火为宣传重点,紧盯国家重要时段、重要节日、民俗活动等节点,在不同的点、线、面和条块上,开展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一)面向大众广泛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和新媒体作用,普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通过森林防火公益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传单、鸣锣告示等形式对林区群众开展安全用火宣传。三是发挥老人会以及乡村护林员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村入户对“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特殊群体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精准宣传。一是在景区入口、景点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码”卡口、森林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组织志愿者设岗发放宣传单。二是在民众入林踏春常去点、农田与林地交界处及其他防火重点敏感区域设置临时宣传牌。三是在春耕、郊游人员集中地方开展宣传,提醒谨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四是在清明祭祀扫墓主要入口,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严禁火种进山入林。 

  (三)部门协作联合宣传。一是民政、农业农村、林业、公安、应急管理、民宗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优势资源,相互协调配合,组织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二是教育、宣传等部门,要利用线上教育、网络课堂等,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学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三是交通运输、电信、文旅、电力等有关单位,要在交通要道、电力走廊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坟墓区路口、景区、车站、集市等人口密集区域,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力争不着火、确保不死人”工作目标,切实把宣传教育作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心环节来抓,作为“前哨战”来打。各镇(街)森防指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谋划。各镇(街)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森林防火宣传受众面和针对性,周密制定活动方案,谋划创新活动方式,精心组织活动实施,全程跟进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提高。各镇(街)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把我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得更经常更扎实更有效,进一步筑牢森林火灾“防火墙”。 

  加强督查落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森林火灾多发的镇(街)将予以通报批评。 

  )及时总结反馈。各镇(街)森防指、区森防指各成单位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于4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郑容,电话:17******615,邮箱:3875776@qq.com)。 

福州市马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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