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2017年3月份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一、3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3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无人员伤亡,同比持平;无直接经济损失,同比持平。其中:
1.工商贸事故。全区无发生工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无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方面,发生1起,同比增加1起,无人员伤亡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3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3月,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无人员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同比增加5.5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1-3月,全区无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3月,全区无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3月,全区发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同比增加5.5万元。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上升。1-3月份长安投资区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马尾亭江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组织系统学习,广泛宣传发动,全方位解读和宣传《意见》的主要精神、主要内容,学深悟透《意见》精神。特别是要发动企业来学,将《意见》要点编制成册,分发给企业负责人,组织动员他们通过共同学习,及时了解、知悉《意见》精神,真正把企业担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落实重大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在确定首批重大安全隐患点的基础上,继续摸排筛查重大安全隐患点,编制监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方案措施,集中力量整治整改。组建现场监管工作小组,从制度、技术、管理、工程等方面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线,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金砖系列会议、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区“攻坚2017”行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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