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2018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日期:2018-11-01 09:59
政策文件:

一、9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9月份,全区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其中:

1、工商贸事故。全区未发生工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无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1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万元。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9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9月份,全区发生7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22.301万元,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67%,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6.38%。其中:

1、工商贸事故。工商贸方面发生1起事故,同比持平;造成1人死亡,同比持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同比下降9.23%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上升50%。事故造成2人重伤,重伤人数同比持平;未造成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01万元,同比上升90.31%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5起,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14万元,同比下降100%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18年以来,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上年下降30%、66.67%、16.38%;重伤人数同比持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但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50%。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呈明显上升趋势,相关部门务必要引起足够重视。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近日,《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按照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实施细则》出台的重要意义,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相关工作。10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分析研判全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从今年11月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消防部门要及时出台我区相关部署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及镇街、园区要以宾馆、大型商业综合体、KTV、影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场所为重点开展检查治理,抓紧推动已部署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综合治理,针对火灾高发的行业和场所组织专项治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要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应急联动实战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突出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火灾防控,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大火”这一底线,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相关工作。

    三是继续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继续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吸取近期各地相关事故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提高专项工作开展水平及隐患排查检查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综合治理,使各重点行业领域规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从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马尾区安监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