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国资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28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国资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2项共27个问题,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国资中心党委针对反馈的2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0条,已完成25个问题,基本完成2个问题,提醒谈话3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落实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2022年4月28日巡察反馈会后,国资中心党委4月29日立即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明确巡察整改时间表,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迅速传达至全体党员干部,要求各科室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全力整改。2022年5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国资中心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分管范围的整改任务,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良好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国资中心党委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项27个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提出50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国资中心党委同步制定《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认真落实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进展,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整改、周周有进度”。
(四)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国资中心党委紧扣巡察指出巡察整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预防各类问题再次发生。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共制定出台制度2项,重新修订制度 2项,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学习简单机械,流于形式。
(1)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2月至5月四次学习记录中,除学习主题不同外,记录格式及文字表述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利用各种网络学习平台、“微课堂”、红色教育基地、党校老师等红色资源开展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举一反三,日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结合国资中心党委实际,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通过上党课、观看党史学习教育影片等形式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学习针对性不强。党委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较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企党建等重要论述,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建、国企改革等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表,结合实际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和完善学习长效机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学习强国等形式,丰富学习方式,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强化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保证了学习进度与效果。今后将发挥主观能动性,除了按上级要求开展理论学习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主动学习关于国企改革、党建、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抓好国企相关学习。国资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2年1月专题学习了国资国企改革、5月和6月专题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学习传达不及时。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未见党委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相关记录;2021年3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直至6月11日党委会才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为教材,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立足工作岗位,发表学习感悟,进一步加深学习体悟,强化知行合一的成效。区国资中心党委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精神,在及时传达上级党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及时做好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将工作做到实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到位。
(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还有薄弱环节。截至本轮巡察期间,区物资总公司和区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推动政企分开进度缓慢,截至2021年底由区直部门及镇街出资管理的企业还有26家,这些企业资产总额近7.4亿,其中流动资产总额近 6.8亿,这部分国有企业资产游离于区国资中心监管之外。
整改情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国资中心草拟了《区管国资国企改革重组方案》,并报送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改革重组将围绕“盘活存量资产,防控债务风险”“坚持市场导向,提升竞争意识”“优化业务布局,做强主责主业”的总体目标,通过打造新型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提升城投主体硬实力、改组国资集团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区国资国企布局架构,明确国资集团、建发集团、城投集团为区属一级企业。同时,方案明确了监管机构、一级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和新设企业的职责分工,区国资中心将对一级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本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及从严治党等工作。根据《区管国资国企改革重组方案》精神,区物资总公司、区新技术总公司完成公司制改革后,划入国资集团,作为二级企业。现已基本完成两家公司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待收到两家公司的改制方案并呈区政府核准后,进行企业的股权变更。3月10日,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区直部门及镇街下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明确区直部门及镇街下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要求各相关区直部门、镇街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推动下属国有企业改革。目前,区直部门及镇街下属26家企业中,2家集体企业不属于此次改革范畴,3家企业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区国资中心将加强对接指导,琅岐经济区、区直部门、镇街管理的国有企业,有实际经营且业务需延续保留的,根据业务性质整合归并至三家区属一级企业,其余企业由琅岐经济区、相关区直部门、镇街组织清算后予以注销。此项问题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成,下一步,国资中心将督促物总、新技总完成改制工作,推动政企分开工作落实到位。
(5)国有企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外派监事工作成效不明显。虽已制定《外派监事工作指引》,但对监事的任职条件、资格认定、人选酝酿等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安排,委派监事较为随意。2020年12月21日,委派已退休人员担任福州联信达公司监事;2021年1月5日,委派企业人员林佳丽、林少君担任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区工业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外派监事未能有效履行监督检查、与企业交换意见、工作报告等职责。
整改情况:为规范区外派监事工作,区国资中心印发了《马尾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外派监事工作指引》。下一步,区国资中心将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在国企改革工作完成后,重新向区属一级国有企业委派监事,区属二级国有企业监事由一级国有企业自行委派。区国资中心将督促各外派监事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依据,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加强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对区属国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党委会议较少研究区属国企经营情况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此外,还存在考核国企“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如,2017年起我区对区直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其中综合指标由区国资中心负责考评,2017年、2018年参与考核的7家国企的综合指标得分均为80分,未有效发挥考核机制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整改情况:为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所出资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形成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区国资中心于2017年制定了《福州市马尾区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区属国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规模、参与市场竞争程度、风险与成本控制等因素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区国资中心根据该办法于2017年开始启动区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综合考核,通过考核不断推动区属国企负责人重视企业经营业绩管理。下一步,区国资中心将根据省、市国资委新的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我区管理办法,并充分发挥该机制作用,通过正向激励和负面鞭策,进一步推进区属国企保值增值。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一定程度弱化。
(7)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工作重心偏离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企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主责主业。2019年召开18次党委会议共研究75个议题,其中仅3个议题与上述主责主业有关。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抓好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企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问责、追责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强化党委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目前,各区属国有企业均已上报各自的三重一大方案,经国资中心批复后按制度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推动国企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8)对国企党建工作抓而不实,落实工作主要体现在签订“国企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上,平时较少开展指导、监督、检查,责任书明确要求的“每年年底进行集中考核”也未实际开展。
整改情况:强化党的领导核心职能。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一是加强检查督导。国资中心党委计划每年组织对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等材料和台账进行深度检查,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提出指导意见。从2022年开始,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国资中心党委每季度安排3个支部同区委教育工委所属的党支部进行交叉检查。目前,6个党支部分别于2022年3月16日、7月13日已经检查完毕。二是完善机制。健全党务检查和监督长效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务交叉检查。同时,由党委委员负责对分管和挂钩联系点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三是强化培训。加强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及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会一课”、党费、组织关系接转等业务及其他党建相关业务进行讲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对国企党建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格。如,琅岐路桥公司在其上报的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学习心得中出现“分局组织民辅警集中观看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报送材料三审制,所有报送的党建材料均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送,今后将严格审查国企党组织报送的各项材料,要求党组织在报送材料前要严格落实材料三审制,对把关不严的,追查责任人。二是要求琅岐路桥公司党支部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完善支部党建材料,举一反三,日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国企党建品牌创建质量有待提高。2019年度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上,区委对区国资中心党委党建工作的评价为“国有企业党建同质化现象普遍,领域自身特色融合不足,缺少有特色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品牌”。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推动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区属国有企业深入推进“一企业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为塑造国企特色党建文化,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基础,为改革注入“根”和“魂”,为发展疏通“经”和“脉”。要求各国企党组织按照《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一企一品牌”特色党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提升区属国企党建工作水平,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亮点、有特色的区属国企党建品牌,实现“一企一品牌”特色党建创建工作目标。目前,各区属国有企业已经报送一企一品牌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后续将要求各国有企业继续推进特色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1)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扎实,2017-2019年未开展专题研讨,各年度学习计划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与实际业务相结合,全方位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经查,2017-2019年均有相关学习计划,因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存档,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举一反三,日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区国资中心党委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有关工作。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网络、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传达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四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开展意识形态自检自查。群策群力,加强宣传攻势。进一步完善宣传人员配备,建立了一支由各支部的宣传委员或指定的宣传工作者组成的宣传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五是建立考核和责任机制。对各支部每年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有目标、有责任、有落实的长效管理机制。逐条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举一反三,进行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年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和监督检查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时有表现。
(12)个别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制订制度时抄袭应付,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如,2017 年制定的《区国资中心党委工作制度》规定“党工委要在每年年底对上年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工委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委员通报”,疑似抄袭某党工委工作制度;《区国资中心内部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局机关领导请假或休假直接报局长审批”,疑似抄袭某局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责成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逐一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文件内容审核工作,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注重加强日常文字材料撰写,逐步提升公文写作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
(1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017年支出20500元购买5台电脑,未实行政府采购,违反我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程序。采购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向财政局等部门学习请教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人员工作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马尾区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从制度上强化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并严格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2017年12月11日,购单价2950元办公桌1张、单价2250元办公桌4张、单价650元办公椅1张,均超出省定办公设备购置标准。以上办公家具还存在未在资产登记表中登记使用者信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财务及经办人员学习《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提高规范采购、合规报销意识。超标采购金额2500元已经退还财政账户,完善固定资产预算审批,保证采购工作有序、规范,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15)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推动基层党组织发展壮大的成效不明显。党委会议较少研究机关党建和机关支部有关问题,长期未在机关干部中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积极引导国资中心优秀青年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对青年员工加强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的学习培养,提升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步伐。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从中心机关干部中发展党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截至巡察期间,仍未制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如,2018 年以来数次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长期多人次从企业借调人员、2022年11月研究区公交公司支部一名干部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等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国资中心党委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治理统一起来。“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党委先议议事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修订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评先评优、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过程中,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表态发言,记录在案,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今后将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以会议的形式作出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不断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支部党员大会未指定专人记录且会议记录未经审核,2021年2月5日、5月20日、8月1日、11月19日四次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人均为同一人,其笔迹却各不相同,“会议记录审核人”一栏均无人签字。专题学习走过场,2017年4月17日、4月19日,国资中心党支部两次开展“学习廖俊波事迹”主题学习活动,会议内容雷同、多名党员讨论表述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各项党员学习活动,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整合学习资源、彰显学习效果。二是通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各支部党务工作水平,统一“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格式要求,规范支部“三会一课”。突出“三会一课”政治学习和教育功能,结合上级的主题教育活动、党员思想以及工作实际,明确主题并结合实际学习。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党的建设抓细抓实。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今后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每月1次主题党日活动执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讨论内容包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发展党员等内容,做好会议记录。加强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及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8)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培养年轻干部,激发工作热情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不多,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中层干部岗位长期空缺,班子成员较为依赖企业借调人员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已经任命国资中心科室中层干部,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组织部已函复,中心正按组织部要求的任命程序进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9)机关效能建设有待加强。考勤管理不严格,个别人员长期存在上下班不签到不签退的问题。公出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人员公出未经领导审批。个别人员请休假期间仍有签到记录,疑似存在代签问题。未严格执行《福州市马尾区国资中心考勤和请销假暂行规定(试行)》,2021年个别人员事假累计21天,未按规定对其津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
整改情况:今后将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和请销假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效能建设水平。鉴于陈玲妹同志2021年请事假21天,按照福州市马尾区国资中心考勤和请销假暂行规定(试行)中关于“干部职工原则上一年事假期限在8天以内(每季度不得超过2天)。全年累计事假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省规定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其日减发计算方式为:每月列入工资基金管理的扣除改革性补贴外的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的规定,已按规定扣发陈玲妹2022年6月份工资2434.44元((4277-204)/21.75*(21-8)=2434.44)。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2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委会议较少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班子成员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1)较少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未做到警钟长鸣。2020年6月12日,区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调每年警示教育次数不少于两次,本次巡察未查阅到区国资中心开展警示教育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二是提醒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加强自身管理,带好队伍,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三是用好魁岐革命公园、船政文化博物馆、潮江楼、江涛烈士纪念馆、南兜革命游击队遗址等马尾特有红色资源,加强红色教育,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国资中心党委于2022年6月21日组织党员参观潮江楼,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警示教育学习。认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有效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切实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以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党员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未按《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情况:国资中心党委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事宜。党委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的党风廉政工作精神,加强对从严治党工作的整体谋划,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党委及时总结党风廉政工作情况,部署今后廉政工作计划。二是重新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定期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安排,提高党风廉政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廉政风险防控还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班子领导未根据分管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未设置风险防控措施。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具体,责任未明确,如针对政府采购、印章印鉴管理等事项未制定责任到人的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结合国资中心其他规章制度及工作实际,已经制定政府采购、印章印鉴管理等制度。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规定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或法规制度学习;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监督机制,提升廉政建设工作的操作性,明确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实操性和针对性,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的把控。积极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各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洁承诺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形成有效的防范廉政风险的监督运行体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较少开展提醒谈话。近年来,发生多起兼职取酬等违纪案件,在相关人员被处理后,党委未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向国企领导班子成员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不够。2017 年以来多次被区效能办检查发现考勤不规范问题,但未查阅到对相关人员开展的提醒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被谈话人本职工作职责、范围开展针对性的谈话,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二是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按谈话人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或情况说明,报送党委备案。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地对班子成员、党员和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建立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机制,在关键时间节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谈话,遏制发展势头,强化预防;加强内部管理、考核,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干部职工努力拼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五是在节假日前开展廉政谈话,发放节前提醒函等形式敲响纪律警钟,提醒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层层传导压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处分执行不到位。2018年11月30日,区监委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在多家企业兼职取酬的原国资中心某领导作出撤职处分,由区国资中心负责收缴其违纪所得,并上缴国库。截至本轮巡察期间,违纪款项仍未追回。
整改情况:经上门走访了解,其家庭生活存在困难,不宜扣取其月工资,其本人已经出具《关于缴纳薪酬的报告》,承诺待法院执行到位后,将上缴违纪款项,此项问题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成,下一步国资中心将进一步跟踪落实,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4.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26)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不足,对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等未能进行有效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采取定期约谈国资中心领导班子,列席党委“三重一大”会议,会同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二是强化专项整治,结合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活动,主动约谈国资中心相关负责人,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国资中心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纠正,对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压紧压实国资中心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国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效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27)2020年11月2日,研究区公交公司支部一名干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关事宜,未见党委会议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经查,2020年11月2日该事项有在党委会上研究,因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举一反三,日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一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对国有企业青年员工的培养与教育,促进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做好发展党员计划管理,按规范程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发展党员质量。三是严肃组织生活,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发展党员相关业务知识。四是根据发展党员程序相关要求严格规范,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条例执行,严把发展党员流程。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程序及材料归档清单,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全面检查,能补充完善资料的及时补充,并在今后党员发展中确保规范。加强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及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国资中心党委于2022年5月11日召集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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