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发区泰盛电子有限公司等62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截至2023年9月12日,你单位被我局吊销营业执照已逾2年。我局于2023年8月14日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促拟强制注销市场主体依法履行注销义务的公告》,你单位未在公告要求的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你单位符合《福州市市场主体强制注销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注销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福州市市场主体强制注销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予以强制注销。
因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福州市市场主体强制注销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现采用批量公告的方式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对上述拟强制注销决定,企业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企业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强制注销决定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91-63111020。)
附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第1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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