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11:16
政策文件:

  榕开新闻出版〔2024〕1号

  马尾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印刷企业:

  根据福州市新闻出版局《福州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榕新出〔2024〕5号)要求,我区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2024年区内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含2023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单位)均要参加年度报告;

  (二)对2024年3月到期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进行换证;

  (三)组织开展2024年违法印制涉政、涉黄、涉赌或宣扬封建迷信卡片类印制品专项自查自纠活动;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开展网络填报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进行。印刷企业注册登陆“福建印刷发行行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34:8081/PrintManagement/),如实填报《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再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管理权限对辖区所有印刷企业进行网上数据核查后逐级上报。企业完成年报工作网络填报后,要将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回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手机号码一起邮寄至发证部门加盖年度报告章。其中,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寄至省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233 号新闻大厦807 室张帅收,电话 0591-87629052);内资包装装潢和内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寄至福州市马尾区新闻出版局(地址: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区委宣传部219室新闻出版局陈明武收,电话:83987623)。

  (二)主管部门组织核查

  一是注册内容核查。我局对辖区内新注册的印刷企业名称、类型、印刷经营许可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核实,核对无误后给予注册通过。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含填写错误、恶意注册等)。二是数据填报核查。根据企业类型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仔细核查,特别注意填报内容中容易出错的数量单位“万元”以及“绿色印刷企业、国际印刷奖项、上市公司”等所填项。对企业填报数据较上年有较大变化的及时跟踪了解;对内容填写错误或产生漏填和概念性理解错误的,退回并提醒更正;属上级管理权限的,对数据核查后再逐级进行上报。

  福州市马尾区新闻出版局

  2024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明武,联系电话:13******333)

来源:马尾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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