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日期:2024-08-14 09:52
政策文件:

  经区政府研究,我局计划协议出让两幅工业用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快安350105-KA-F-05、350105-KA-F-06地块二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马尾快安,西至福鑫公司,北至104国道,南至福鑫公司。 

  2.土地面积:669.99平方米(约合1亩)。 

  3.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M1)。

  4.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要求:1.35≤地块建筑容积率≤2.3;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建筑系数>40%;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5.出让年限:终止日期截止到2056年4月17日。 

  二、快安350105-KA-F-05、350105-KA-F-06地块三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马尾快安,西至福鑫公司,南至铁南路。 

  2.土地面积:422.93平方米(约合0.63亩)。 

  3.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M1)。 

  4.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要求:1.35≤地块建筑容积率≤2.3;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建筑系数>40%;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5.出让年限:终止日期截止到2056年4月17日。 

  二、其他规定 

  1.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2.土地交付及建设要求: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三、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购地资金来源承诺函、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所有资料须真实、齐全、有效,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702室,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702室,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4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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