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马尾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日期:2024-08-20 16:15
政策文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公示地点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马尾

马江快安南向2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违反禁止标线、不按道行驶

2

马尾

马江快安东向2

3

马尾

马江快安南向1

4

马尾

马江快安西向1

5

马尾

福马路六江路口东辅道

6

马尾

雁行江路228路口东往西2

7

马尾

雁行江路228路口西往东2

8

马尾

福马路六江路口东往西1

9

马尾

马江快安北向2

10

马尾

马江快安西向2

11

马尾

青洲路青洲支路东向电警

12

马尾

青洲路青洲支路西向电警

13

马尾

马尾科技治超琅岐闽江大桥上行

违反禁止标线、不按道行驶的

14

马尾

马尾科技治超旧104国道上行

15

马尾

马尾科技治超旧104国道下行

16

马尾

马尾科技治超琅岐大桥上行

  特此公告

  马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队

  2024年8月19日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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