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泽责令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09-14 17:05
政策文件:

  被通知退款人:刘世泽,公民身份证号:35052419971019****,

  住址:福建省安溪县***************

  2024年9月11日,我中心作出了《责令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主要内容为:

  经查,您曾向我中心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已享受期限2022年2月—2022年3月,收款账号:6228480688834932271(农业银行)。经核查,您已于2022年2月在厦门众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参保社会保险,属于就业状态,不符合领取条件。鉴此,我中心已通过短信、电话及马尾区政府网公告等方式告知您需退还2022年3月违规领取的1个月失业保险待遇1621.6元(大写:壹千陆百贰拾壹元陆角,下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四十六条规定,现责令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退还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保险待遇1621.6元至我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专户。逾期不退,我中心将提请上级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我中心通过挂号信及EMS邮政快递均未能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3684594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4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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