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泽失业保险稽核意见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09-14 17:06
政策文件:

  被通知退款人:刘世泽,公民身份证号:35052419971019****,

  住址:福建省安溪县***************

  2024年9月11日,我中心作出了《失业保险稽核意见书》,主要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你领取的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失业保险待遇进行稽核,现将稽核情况及整改意见告知如下:

  一、违规事实:经稽核调查,你在2022年3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于2022年3月在厦门众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业参保,造成违规领取了2022年3月失业保险金共计1621.6元,我单位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马尾区政府网发布《2024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公告》。要求于2024年4月3日前退还多领的失业保险金,你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违规款项。

  二、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第十二条之规定。

  三、整改意见:请你于收到本意见书十个工作日内,至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通过网银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1621.6元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账号:10005992132001000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君竹支行,网银退款请备注:刘世泽退202203失业保险待遇)。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接到本意见书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未纠正的,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你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中心通过挂号信及EMS邮政快递均未能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3684594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4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