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现对我街国有资产进行招租,公告如下:
一、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坐落于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路罗星农贸市场一层权属罗星街道的罗星邻里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02.7㎡,功能性用房定向出租用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用途,完善片区配套服务。
二、租赁期限
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2]77号)执行,租赁期限为10年。
三、租金
罗星邻里中心33元/㎡(依据福州嘉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底价参考)。
四、租金支付方式
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6个月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以后以半年度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半年周期届满前30日向出租方缴纳下一年租期的租金,以此类推。
五、招租方式及公告时限
1、登录: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awei.gov.cn
2、公告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者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3、具备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各项内容的能力
七、承租人应向招租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人加盖手印)。
2、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以上证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联系人:余佳慧,联系电话:83685550)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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