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办案期限告知公告(2号)
日期:2024-11-11 16:34
政策文件:

福建闽信融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本局于2024年3月20日对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进行立案调查。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撤销决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批准,决定将办案的期限延长20日。

  联系电话:0591-63111057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3楼

  附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榕开市监快延办字〔2024〕2号)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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