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和《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3﹞3号)要求,我区对2024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进行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能源公交车数量
2024年底全区共有新能源公交车46辆,折合53.8标台,该项目自评得10.76分(1标台0.2分)。
二、地方财政投入情况
1. 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政策制定情况
2024年度我区未出台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政策,该项目自评0分。
2. 开展城市公交成本评估测算
2024年未开展城市公交成本评估测算,该项目自评0分。
3. 2023年度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兑现率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测算的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资金0元,实际下达补贴0元,补贴兑现率0%,该项目自评0分。
三、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
2024年底本区共有公交车46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46辆,占比100%。该项目自评9分。
综合以上三项自评情况,2024年度我市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自评得19.76分。
专此报告
附件:2024年度城市公交车辆信息明细表
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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