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福州开发区第三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5-03-04 14:41
政策文件: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且无负评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单位提交材料报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共有福州怡昌行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4日—3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电话:0591-87306019;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来信处: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附件:福州开发区第三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福州经济技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福州开发区第三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91350105798360928H 福州怡昌行物流有限公司
91350105MA2XYE5X6E 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350102154442450G 福州达远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