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且无负评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单位提交材料报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共有福州怡昌行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4日—3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电话:0591-87306019;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来信处: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附件:福州开发区第三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福州经济技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福州开发区第三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91350105798360928H | 福州怡昌行物流有限公司 |
91350105MA2XYE5X6E | 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350102154442450G | 福州达远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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