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招收台湾青年来榕就业补助实施办法>等八条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22〕92号)文件精神,对来榕就业创业的台湾居民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最高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个人缴纳部分。马尾区现有刘雯雯等2名台湾居民在我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发放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发放2023年7月-2024年6月社保补贴17487.5元,现将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4月9日,
监督电话:0591-83983917;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来访接待处:马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邮政编码:350015)。
附件: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31日
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 |||||||||
序号 | 所属企业 | 姓名 | 性别 | 台胞证号码 | 享受社保补贴起始年月 | 累计已享受补贴月数 | 本期社保补贴所属年月 |
本期可申请社保补贴总额 (元) |
备注 |
1 | 期福(厦门)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刘雯雯 | 女 | TWN00308**** | 202107 | 24 | 2023年7月-2024年6月 | 9549.54 | |
2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 许庭瑜 | 女 | TWN00349**** | 202303 | 4 | 2023年7月-2024年6月 | 7937.96 | |
合计: | 174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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