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要求,2024年第二季度,我区严格对照政府网站考核指标,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自查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
按照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总体情况保持良好。
2、政务新媒体
我区现有政务新媒体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6个,新浪微博1个,微信小程序1个,微信视频号1个。本季度注销微博账号一个,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泄密、安全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严重问题,未发现购买“粉丝”、强制点赞等行为,信息更新情况总体较好。
二、自查结果
政府门户网站方面,截至今日,我区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259条,存在个别栏目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文章内容存在文字错误等问题。政务新媒体方面, 本季度注销微信小程序一个。
三、下一步工作
我区将继续做好重点栏目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主题领域服务专栏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省市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每月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每季度公开自查检查情况,推进我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福州市马尾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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