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努力在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更大作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着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明年拟在全区12个社区(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法律顾问律师。
二要努力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有更大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两次以上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开展人民调解自查自纠工作。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引导人民调解组织向大型集贸商贸市场、娱乐商圈、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等矛盾多发、易发纠纷领域延伸拓展,创新人民调解方式,采取电视调解、QQ调解、听证调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也能化解纷争。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组织一次以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汲取“宁基官调解工作室”的经验,继续培育建立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严格按照市局各项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争取在2015年内实现规范化人民调解中心的建设目标。
三要努力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更大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政府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规范社区矫正人员交付衔接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科学矫正,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室。严格执行《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范执法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严格廉洁执法。规范帮困扶助,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救助等政策,发挥教育矫正、技术培训、就业指导、救助安置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快区社会企业安置基地建设。
四要努力在推进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上有更大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法治马尾建设, 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的开展。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举办法治讲堂10场以上。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区创建10个以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点、法治机关(单位)、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2015年内,确保“法治长廊”项目竣工投入使用。
五要努力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态势,将群众路线精神贯穿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落实好反对“四风”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要求, 着力建设一支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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