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日期:2021-03-19 16:10
政策文件: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素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进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具体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自然资源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依托实体服务大厅,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改革新模式。把以部门为主体设置的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统一调整为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设置的综合服务窗口,将审批推动传统审批模式向综合受理模式转变。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简化申报材料,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审批服务。今年已完成审批流程优化,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将审批事项保留到2-3个环节,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证明材料按照应删则删、内部信息共享、电子证照查询、内部自查的要求完成梳理,申请材料减少到原申请材料的50%以内;合并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办理时限由14天缩短至6天;启用多规合一平台,设置多规合一窗口,至目前已完成多规合一补录6个项目,完成87个会商项目。 

  (2)根据上级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四级四同”的要求,事项、材料已和市级部门保持一致性,同时根据市直部门的通用目录,梳理、整合区级审批事项,持续跟进市级部门的修改。另外,根据省、市关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减小前置条件、清理中介服务、证明事项的要求,已将相应事项梳理完成。目前,我局共梳理形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用目录110项,所有事项均无前置条件;保留测绘、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日照分析审查、拨地测绘报告,宗地图、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编制等7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行政审批中所需证明事项22项。 

  2.完善自然资源管控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1)科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目前我局代拟的《关于印发<马尾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已通过区政府审核,于今年4月10日正式下发实施。同时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查工作还获得省级部门通报表扬,全区调查成果均已完成并上报国家核查;确定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范围,委托作业单位进行外业调查及内业建库工作,成果提交市局。 

  (2)全面落实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及时下发生态林补偿资金。今年中央省市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总额501.5729万元,已于2020年6月由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联合下达各镇(街道)和区森林资源监测机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款专用,推进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激发了群众“管好自己山,看好自己林”的积极性。我区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没有出现大面积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且公益林区林分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林木蓄积总量得到了增加,森林病虫害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保障林权所有者利益,我区已将马尾区境内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全部投保,投保面积17.6万亩,总投保金额为26.4万元。我局于2019年12月17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续签了2020年森林综合保险,区财政承担15%的保费金额3.96万元,已于3月13日我局局务会研究通过,并于3月缴款。中央财政承担50%保费,金额13.2万元,省级财政承担25%保费,金额6.6万元。 

  (4)全力实施闽江流域大保护大修复,全面完成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和绩效目标。我区今年闽江沿线规划管控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13项,总投资约720万。年底前全部完成13项整治工作。 

  (5)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积极开展马尾区农村宅基地试点调查工作,为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打好基础。目前我区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服务工作外业调查和内业建库已全部完成,共计31个行政村34287宗。 

  3.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工作,保障群众权益 

  (1)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1日,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4月份我局组织召开了新土地法实施后用地报批培训会,专门就征地问题召集区住建局及各镇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我局在征地程序中认真执行征地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两公开一登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方案。 

  (2)加大卫片执法工作力度。截至目前,2019年我区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用地14宗,面积77.36亩(耕地3.95亩),其中:13宗已立案处理,面积73.66亩(耕地3.95亩),4宗已拆除处理,面积30.7亩(耕地0.66亩);2020年卫片执法第一到三季度发现的违法用地101宗,面积125.61亩(耕地0亩),其中:7宗已立案处理,面积117亩(耕地0亩),1宗已拆除处理,面积3.44亩(耕地0亩);2019年月监测卫片涉及违法用地图斑28宗,已整改到位14宗,消除违法状态率为50%;2020年月监测卫片涉及违法用地图斑36宗,,已整改到位13宗,消除违法状态率为36.1%。 

  (3)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区已完成6宗违建项目整治(亭江3宗、马尾镇2宗、琅岐镇1宗)。并对13宗“大棚房”问题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及设施农用地报批备案手续。同时,按照上级部署立即开展马尾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目前已完成摸排量2603个,完成省级下发图斑总量2603个的100%。 

  (4)深化海洋综合管理工作。2020年我区需要整改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共13宗,总面积约19.05公顷,已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约谈所有相关当事人,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整改恢复,目前已委托专业测绘公司测量验收,下一步将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围填海整改验收工作;同时,已对今年我区2宗面积约152.85亩涉嫌违法用海形成笔录,下一步将督促整改恢复。 

  (5)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已查处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1起,行政罚款50.45万元,其中未经审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0起,涉及面积约28575.43平方米。 

  (6)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执法工作。加大防控力度,组织我局干部和各镇(街)、村(场)78名护林员对我区野生动物生产经营场所、福建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其他4个重点林区实行不间断巡查、突击检查,严禁非法捕猎及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疫情防控期间,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76车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30余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1.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并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逐步推行;加强执法监督,注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有效防止了执法主体错位、执法程序违规和乱作为的现象;及时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为推行这三项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人力保障;二是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清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进行法律意见咨询和法律论证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四是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实现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省司法厅或省自然资源厅的执法资格考试,拿到相应执法证才能进行执法活动。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定期学习、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经常性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着重增强实际运用能力。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各种学习讲座或视频培训共计16次,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林业专业考试9人,全部通过考试;特别是在《民法典》颁布之后,我局及时响应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张健律师讲解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及意义、法典的框架结构以及法条新增概念等内容,给我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律培训课。目前我局共有各类行政执法证人员25人;另外还聘请了68名村级土地协管员,协助各自然资源所开展工作,并根据省厅关于协管员管理的相关办法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村级协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协管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3.建立自上而下的考核体系 

  继续深化一线干部考察工作,下达《关于印发<2020年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关于印发<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工作完成目标和工作时限,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妥善处理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 

  按照区司法局要求,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正式对投诉举报的内容、条件、方式、程序、处理、备案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加强舆论监督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对群众举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要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反馈,进行解释说明。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办理群众信访问题。对每次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填好“领导接待上访单”并请分管领导签字,做到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我局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4件,受理各级信访办转办及群众信访件37件,信访导入法定途径办理5件,政府信息公开8件,回复12345等政府平台留言785件,反映问题大部分得到妥善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也会及时与诉求人沟通解释,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2.建立行政行业调解制度,全力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为全面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确保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取得成效,我局特成立以调解自然资源使用权权属、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为重点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使我局形成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协调会议,及时研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解,对新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指派,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基层自然资源所牵头调处,调处不成时,移交调解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进行调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完善调解卷宗。针对每一起矛盾纠纷,从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再到调查、调解和协议,全部登记造册,确保一宗一卷系统整理。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按照我局《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第38届“爱鸟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12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月”、“《反间谍法》颁布实施6周年”、“根治欠薪法制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期间进行有声势、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今年我局共制作宣传横幅5条,宣传手册、宣传单2000份,宣传袋2000份、小礼品2000份。除了我局集中开展的宣传活动,还深入镇村召开法律宣讲座谈会,进一步拓宽了宣传渠道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4个镇街自然资源所也开展了走村入户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提高广大人民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机构改革后,我区虽然组建了自然资源执法机构(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但是执法机构人员少,存在大量“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的情况,执法力量较为分散,另外我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及所有执法队伍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据了解我省其他县区大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均是公务员或者参公编制),这与上级一直以来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规定不符,且严重打击了我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人员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建议省市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办法,出台相应文件,统一制度,对执法队伍人员的范围予以界定后进行编制改革,彻底解决我省基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问题。 

  2.行政执法设备落后、执法装备不足以及执法资格证不统一的问题。由于公车改革并未将自然资源纳入执法执勤用车范围,执法车辆未予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其次,由于缺乏经费保障,配置的移动执法装备较少,且没有统一的执法制服,在执法工作中显得不够规范、震慑力不够。另外,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将原国土资源、林业、海域海洋等领域执法职能合并,但在具体执法工作中执法资格证不能通用,比如目前我局海洋执法领域只有一个非执法机构编制的工作人员有海洋执法证(该证件将于2024年4月过期),无法达到在执法过程中需要至少两个以上具有执法证人员的要求,导致这一领域执法工作难以推进,严重影响执法力度。建议完善执法装备保障制度,为执法队伍配置相应数量的车辆、服装、移动执法摄像仪等执法设备,加快综合执法资格证的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 

  3.公建项目的违法行为呈递增趋势。建设用地审批通常涉及发改、规划、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诸多部门,审批环节多、周期长,而一些重点公建项目在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准后,受决策影响和工期限制,往往等不及土地审批就开工建设,造成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发生。根据执法要求,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后才能报批,而对公建项目的查处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往往具有滞后性,无法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建议对于这类项目,一是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二是给予相应政策,允许其依据项目审批文件补办用地手续。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审批制度改革 

  加紧推进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在项目开口、管线接驳、总平方案、工程规划许可等方面继续做好规划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减证便民”水平。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智能化审核种类,拟新增自动化不动产登记设备,打造智能化新服务大厅,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压缩登记时限,简化办理流程,普通一手房登记拟采用电脑自动审批登簿的形式,压缩登记时限至两个工作日。 

  )增强执法监管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安定稳定 

  一是创新执法监察机制,建立与镇(街)纵向横向的执法监察责任机制,完善并落实案件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网络化的自然资源保护监管体系。二是健全违法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继续开展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上报调查结果,同时协调沟通各镇、街加大整改力度。三是加强组织对辖区违法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以及违建别墅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制止,配合各镇、街做好拆除、复耕工作。四是继续做好12345投诉、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自然资源行业性监管,强化部门联动,重视初信初访,关口前移,及时调查、及时答复、及时办结、及时移送黑恶势力线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隐患,确保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学习,平时多组织邀请上级部门专家及法律顾问对我局各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以便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提升执法人员善于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判和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四)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积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进一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开展立体化、多层次、多方位的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执法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是党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普法活动的开展,把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政策向干部领导宣传、向企业宣传、向基层宣传、向群众宣传。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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