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马尾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一切工作。一是区财政局党组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班子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贯彻。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 积极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和守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民法典》等。二是干部职工经常学。在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下,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增强财政职工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参与学法培训。积极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和区司法局举办的各类学法培训,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软件操作培训、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测试和福建财政法律测试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1.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入驻事项的信息完善工作,汇总财政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布本单位权责融合清单、减权放权清单,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配合做好省市下放权力事项的协调衔接。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取消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副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档案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了2022年起简化500万元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推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预计2022年9月底前完成。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取消了区直各单位非公开招标(含变更)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论证纸质件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审批。同时,通过福州日报官方微信、福州新闻网等多种新媒体渠道,持续公布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的企业和自然人,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防范失信“阵线”,持续改善我区营商环境。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清理等程序。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制定了《马尾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马尾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失效文件、不符合最新法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
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债务资金等财政信息,并定期动态更新。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公开采购意向,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根据《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榕马财采[2021]669号)规定,全区各预算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意向公开。
5.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建达(马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作用,加强对执法行为、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推进依法行政。
(三)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局13人取得了执法人员资格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考试,本年未发生无证执法、临时工执法案件。
2.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工作,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对区内12家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执业情况检查,审批代理记账公司4家。根据《马尾区持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节日前后继续不定期在全区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津补贴、奖金福利的发放,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行为。
3.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查处结合的预警机制,全面梳理区内类金融企业,预警非法集资活动,关注互联网金融、P2P网贷等新领域的非法集资动向,开展经常性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随着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我局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干部的法治意识还需强化。随着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提出,财政体制改革也对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干部的素质也需跟上步伐,而个别财政干部的对法治工作不够重视,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宣传的力度不够。因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和单位场地限制等,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较少,经常是通过宣传栏、开展培训、结对村开展活动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对群众的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充分认识财政法治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办公室总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配合的工作合力。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尤其是财政专业性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培训,紧扣法治精神、业务主题和财政改革的相关内容,注重实用性和务实性,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能力,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合法性和均衡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公正文明执法、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以及财会监督等方面工作,特别是在财政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会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理财,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增强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加强普法工作的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具体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各重大节日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契机,充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面向群众宣传法治建设相关知识,加大对财经法律法规、民生政策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为文明法治建设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马尾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