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马尾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锚定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不断深化“148”品牌创建,秉承“崇德、明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书写法治为民的“马尾答卷”。一年来,我局“彩虹桥”148综合品牌入选全省“148”品牌创建首批推广品牌,“楼宇枫桥”工作机制获福州市司法局认可,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践行司法行政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水平。2023年以来,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393件;其中民事案件140件,刑事案件253件(包含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68件)。接待群众来访611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196.5万元,受援人赠送的锦旗4面。同期,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935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406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314件,法院审判阶段215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68件。其中: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83件,法院审判阶段85件。“12348”热线累计接听解答咨询3545人次,满意度平均达到100%,回复12345便民服务中心法律咨询25件。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继续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努力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以普法下乡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网络”的普法宣传,用好用活新媒体,创新推出民法典普法微视频17条,涵盖高空抛物、噪声扰民、法律援助、公证遗嘱等群众关切热点内容,总播放量达19万余次,单个视频最高播放量达11.3万次。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润百企·护航发展”“你我同心·反诈同行”“欢乐暑假·与法同行”“普法进校园·助力开学季”等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86场,发放宣传材料1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
三是持续创新公证服务方式。2023年以来,马尾公证处共完成6354件公证服务,其中国内公证1825件,涉外公证4426件,涉台公证89件,涉港澳公证14件,公证业务收费2311003元,公证办件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5%,公证业务收费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2%。共派出公证人员42人次,前往棚户区拆迁征收改造选房、危房测绘、公租房选房配租、违章建筑拆除等不同项目现场进行公证服务,为群众、企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咨询5300余次,上门服务25次,办理远程视频公证16件,提供延时服务109次,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发挥了公证机构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做好村居法律顾问日常管理。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现已完成2022年度我区3家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同时继续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我局今年继续与福建建达(马尾)律师事务所签订《马尾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确定该律师事务所律师继续为2023年度我区7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023年至今,顾问律师共参与大型义务法律服务宣传77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近719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9件,参与各司法所组织的各类调解46件,为村、社区提供各类管理建议217件,修改各类法律文书共39起,接待、引导群众近506人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抓党建 强管理 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督促律所完成规范化建设。
(二)统筹推动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我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49件(其中2022年结转4件),2023年新增受理41件,现已审结41件,其中决定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原行政行为等4件,纠错率为9.8%;其中经调解行政复议终止10件,调解率24.4%。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是加大合法性审查范围。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我办在充分吸收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推进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合法化。至目前为止,我办对完成对区政府对外合作等重大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共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5份,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题97份,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继续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继续在全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我区现有16个部门共计56项的政务服务事项和42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五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印发马尾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的内容、形式、载体和时间节点,2023年,组织42家区直部门对相关法规条例进行梳理,汇总“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项目214项。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有序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
六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开展2022年度马尾区专题述法工作(述法形式包含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共47人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与述法,其中3人进行现场述法。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创新社区修心教育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整合资源,统筹建立律师、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师三支队伍,搭建社区矫正“三师”志愿服务团,将“三师”纳入社区矫正小组,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常态化服务,着力打造具有马尾特色的“阳光+”社区矫正品牌。设立“阳光+”敬畏堂,通过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制作警示教育课件、组织观摩现场收监等形式,使社区矫正对象真正从思想上、心理上敬畏社区矫正规定,敬畏法律,在感悟中正心育心。截至目前共开展12场警示教育活动,共计856人次参与。设立“阳光+”大讲堂,以心理矫治和法律服务为抓手,落实常态化工作,稳定、温暖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使社区矫正对象在知会中润心塑心。截至目前已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团辅等活动14场,共计988人次参与。设立“阳光+”知行堂,开展包括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在行动、“马兰花”培训计划、职业技能证书获取、学历教育和设立公益服务点让社区矫正对象反哺社会等活动,旨在全方面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谋生本领、帮助就业、化解问题,从而引导其反哺社会,在行动中安心暖心。我局在敬老院、法治公园等地设立“阳光知行堂”公益服务点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今年,我局累计实施训诫44人次、警告7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次、提请收监执行1人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4人次,充分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
二是深化安置帮教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安置帮教人员共有383人,严格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联合马尾区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持续推进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比对、核查、补录工作;对各类重点人员风险隐患甄别分析,按照社会危害风险的大小,进行分类定级;深入开展中高风险重点对象走访摸底,通过走访村社干部、近亲属、邻居及电话联系本人等方式,切实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
三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今年1-12月份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49件,调处成功3230件,成功率达99%;其中民间纠纷1836件,调处成功1836件,成功率达100%;行政调解1413件,调处结案1394件,结案率达98.7%;司法调解,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3598件,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含撤诉)1657件,调解结案率(含撤诉)达46.1%。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仍需持续创新;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典型经验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宣传推广力度还需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合法合理化解行政争议。逐步完善行政复议相关机制,持续推动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培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统筹调度和指导工作,抓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诉讼调解率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
(二)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马尾‘148’品牌”行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实施新时代福州公共法律服务“3+3+3”工程(即推出三项普惠均等举措、创新三套便捷高效模式、打造三项智能精准服务,继续深入打造具有马尾特色的“彩虹桥”148品牌。
(三)推进打造“阳光+”社区矫正品牌工作。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与榕城监狱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制作警示教育课件,收集矫正案例等内容做成警示教育视频,放入新入矫及重点矫正对象的教育中;在敬老院、法治公园等地设立“阳光知行堂”公益服务点,开展一系列的公益劳动。
(四)深化普法工作,推动普法实现新发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平台作用,提升普法宣传数字化水平。同时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一县区一品牌”及“法治示范点”建设工作,同时做好现有法治阵地的管理提升工作。
(五)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公证服务,进一步扩充“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并逐步推出延伸服务、延时服务和告知承诺制等便民服务。持续进行公证信息化建设,提升在线办理公证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做好各部门信息共享相关工作,并且根据省市要求做好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坚持和继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聚焦“人民调解为人民解难题”,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统筹资源、汇聚力量,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工作机制,鼓励调解专家能手发挥积极作用,重视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探索将“楼宇枫桥”等创新举措推广使用。坚持教育与帮扶并重,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分类管理、逐一建档等工作制度。通过季度排查、月度通报、逐人比对、及时通报等手段,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互动联系,进一步强化公安力量参与和帮助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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