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3-11-10 14:49
政策文件:

  一、机构简介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马尾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地址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21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督促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市场主体加强监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三)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承担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虚拟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备案,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辖区商品条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五)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制订质量强区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辖区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辖区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承担对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 

  (六)统筹推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和品牌荣誉;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七)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应急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开展违法行为查处。 

  (八)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含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镇街协助开展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工作;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及盐政执法等工作。 

  (九)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保护体系,指导消费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辖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二)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加强量值传递体系建设;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及检验检测机构。 

  (十四)承担市场监管的科技与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本系统科技相关项目申报评选;指导本系统技术机构规范发展;统一管理全区认证监管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区实验室实施资质认定相关工作。 

  (十五)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本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六)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原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原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商务局承担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原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科学技术局承担的有关知识产权的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原福建省盐业局下属机构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及盐政执法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6.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探索高效、便捷、为民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7.整合市场执法力量,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8.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物价监督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依法受理举报与投诉,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本局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效能、督查、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政务值班和内部安全等工作。负责日常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牵头组织综合性工作调研。承担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和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协调、联络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综治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科普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本系统大数据应用和统计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安全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和综合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本局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运维工作;指导、协调重大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 

  联系人:廖应辉  联系电话:0591-63155002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立法规划相关工作,承担或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协调或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联系人:吴建平  联系电话:0591-63111015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并指导各派出机构配合属地党委组织部门落实相关党建工作。

  联系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0591-83983515

  (四)公平消保科。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督查督办本辖区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和案件线索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依法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

  组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591-63111099

  (五)信用监管科。组织实施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归集和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示与归集共享,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91-63111020

  (六)广告与网络交易监管科。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承担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人:陈现  联系电话:0591-63111010

  (七)知识产权与质量管理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配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等行政裁决。配合开展专利纠纷调处、假冒专利行为查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配合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配合监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监督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市专利奖的推荐、驰名商标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相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人:廖应辉  联系电话:0591-83980379

  (八)食品安全协调科。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指导,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和考核评议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牵头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牵头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牵头组织本级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专家评审及定性工作。

  联系人:杨宇辉  联系电话:0591-63155005

  (九)食品安全监管科。承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盐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监督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盐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特殊食品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联系人:王光龙 联系电话:0591-63155006

  (十)餐饮安全监管科。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

  联系人:王光龙 联系电话:0591-63155007

  (十一)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药品零售门店(单体药店)、区级以下(含区管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配合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执行药品零售发展规划工作。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配合实施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管理。配合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配合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

  联系人:江晓凤 联系电话:0591-63155008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0591-63155025

  (十三)技术监督科。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对比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部门、地区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协助和管理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组织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

  监督管理全区认证工作。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区省级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全区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区级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联系人:俞雪梅 联系电话:0591-83980389

  (十四)财务科。承担本局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本局及下属单位预决算编报工作。监督本局及下属单位指导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本局及下属单位收费、票据、罚没物资管理。指导本局及下属单位装备配备工作。

   联系人:叶为杰  联系电话:0591-63111008

  (十五)人事教育科。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人:蔡雅婧 联系电话:0591-63111011

  四、直属机构

  (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专线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承接受理、分办“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组织指导全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1-63111315

  (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起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依法查处辖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和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违法、合同违法、无照经营、违反市场主体准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网络交易、产品质量、标准化、地理标志、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计量、认证、特种设备、食品、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并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

  4.参与组织协调本辖区重大和跨区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突发性案件的应急处置。

  5.办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6.参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7.参与指导琅岐分局、各市场监管所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派出机构

  马尾区辖区范围内共设1个街道,3个镇,每个街镇分别设置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承担为企业服务工作。5个派出机构分别为: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琅岐分局、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快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水产品交易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下属事业单位

  (一)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王光龙,联系电话:0591-63155006。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网络、广告等市场监管风险评估、预警研判等监测服务工作。

  (二)福州市马尾区知识产权中心。联系人:廖应辉,联系电话:0591-63155002。主要职责:负责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负责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纠纷处理、诉讼咨询等相关维权服务,承担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或投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编写专利信息统计与分析报告,提供专利信息方面等信息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等工作。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丁祥泰

  主要简历:男,回族,1971年11月出生,福建平潭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领导分工:主持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联系琅岐分局。

  

  党组副书记、琅岐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黄文硕

  主要简历: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福建福州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琅岐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领导分工:主持琅岐分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巍

  主要简历: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福建福州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领导分工:分管信用监管科、广告与网络监管科、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公平消保科、执法大队、消委会;联系快安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时勇

  主要简历: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福建永泰人,1990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领导分工:分管药品安全监管科,技术监督科、知识产权与质量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助局长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联系亭江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陈振波

  主要简历: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福建连江人,1997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分工: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个私协会,联系罗星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净真

  主要简历:男,汉族,1988年7月出生,福建闽清人,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科、餐饮安全监管科,协助局长分管机关效能、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做好预制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学会、工青妇工作,联系水产所。

  办公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2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91-63155002。

来源: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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