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庄青峰(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工作。
汤大钊(局长):主持局行政工作。
林 懿(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治督察科,负责社区矫正、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以及参与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对外合作的洽谈、合同文本起草、审核把关等工作,挂点琅岐司法所。
陈 飞(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人事教育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区办、公证处,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务,负责人事管理、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机关效能、文明创建、工青妇、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法治区工作和律师事务所、公证管理、乡村振兴,挂点亭江司法所。
张诒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调解、安置帮教、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保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招商工作,挂点马尾司法所。
林荫侬(一级主任科员):协助林懿副局长分管工作,挂点罗星司法所。
林 武(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张诒雁副局长分管工作。
领导简介:
庄青峰
庄青峰,男,1970年2月出生,福建连江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副处级干部,马尾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办公电话:0591-62762003
负责司法局党组工作
简历:1990.09--1992.07 福建师范大学生物学系生物学专业学习
1992.07--1992.08 毕业待分配
1992.08--1995.12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壶江中学教师
1995.12--1997.05 福建省福州市城建监察支队马尾区大队干部
1997.05--1999.08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容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1999.08--2000.12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局市容科科长
(1997.08--1999.12参加中央党校大学函授学院政法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0.12--2003.12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局市容科科长(副科级)
2003.12--2012.10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科科长(副科级)
2012.10--2012.12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容管理局市容管理科科长(机构更名)
2012.12--2014.03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市容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2014.03--2016.03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区市容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2016.03--2016.04 福建省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2016.04--2018.07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镇长
2018.07--2018.12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福州市马尾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副部长,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2018.12--2019.07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7--2020.05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兼)
2020.05--2021.01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兼),一级主任科员
2021.01--2022.06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兼),四级调研员
2022.06--2024.01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副处级干部,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兼)
2024.01--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副处级干部,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书记
汤大钊
汤大钊,男,1972年2月出生,福建霞浦人,大学文化程度,九三学社,马尾区司法局局长。
办公电话:0591-62762001
负责司法局行政工作
简历:1989.09--1993.07 福建林学院林学师资专业学生
1993.08--1995.06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岭下乡政府办科员
1995.06--1997.09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法院科员
1997.09--2009.02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农村发展局科员
2009.02--2011.09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2011.09--2015.09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监察局副局长
2015.09--2017.09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
2017.09--2021.01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局长
2021.01--2024.06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4.06--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林懿
林懿,男,1975年2月出生,福建闽侯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室电话:0591-62762002
负责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治督察科工作,挂点琅岐司法所。
简历:1995.08--1996.08 福建省福州铁路公安处民警(行政见习)
1996.08--1999.01 福建省福州铁路公安处民警
1999.01--1999.10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办事员
1999.10--2003.05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科员
2003.05--2007.08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07.08--2011.06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副科级)
2011.06--2011.12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综治副镇长候选人(挂职)
2011.12--2015.09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综治副镇长(挂职)
2015.09--2017.08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
2017.08--2021.01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成员、政治处主任2021.01--2024.07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4.07--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陈飞
陈飞,男,1979年10月出生,湖北云梦人,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办公电话:0591-62762005
负责分管人事教育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区办、公证处,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务,负责人事管理、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机关效能、文明创建、工青妇、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法治区工作和律师事务所、公证管理、乡村振兴,挂点亭江司法所。
简历:1997.09--2001.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本科)
2001.06--2005.09 待业
2005.09--2008.06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研究生)
2008.06--2009.02 待业
2009.02--2010.02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2010.02--2013.09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2013.09--2013.12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福州市马尾区委宣传部科员
2013.12--2017.08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福州市马尾区委宣传部干部科科长(副科级)
2017.08--2021.05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委员会组织委员
2021.05--2024.07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2024.07--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张诒雁
张诒雁,女,1985年1月出生,江苏如皋人,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电话:0591-62762009
负责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调解、安置帮教、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保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招商工作,挂点马尾司法所。
简历:2008.02--2009.02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司法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2009.02--2013.06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基层科科员
2013.06--2016.01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2016.01--2022.08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2022.08-- 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副局长
职能配置:
第一条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管委会、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第二条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外文正式译本。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具体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事项、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事教育科。负责人:高彦,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队伍建设、下属单位人员及律所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机关效能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律师和公证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区辖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联系电话:0591-62762070。
(二)办公室。负责人:陈彦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司法行政调研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司法系统专款使用。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接待等行政事务。组织协调司法行政外事等工作。联系电话:0591-62762071。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高炜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直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联系电话:0591-62762006。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林靖,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联系电话:0591-62762007。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高颖,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系电话:0591-62762061。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人:林群,负责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联系电话:0591-62762052、0591-62762051。
(七)法治督察科、负责人:吴欣怡,负责指导、监督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参与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对外合作的洽谈、合同文本起草、审核把关等工作。联系电话:0591-62762052、0591-62762051。
第四条 下属事业单位
(一)公证处。负责人:袁伟东,主要职责:行使公证职能,办理各项公证业务。依申请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联系电话:0591-63158229、0591-63158217。
(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黄文珍,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联系电话:0591-83980148。
(三)医调中心。负责人:林靖,主要职责:调解医疗机构与患者及患者家属之间的医疗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知识,预防医患纠纷。联系电话:0591-63156319。
办公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91-62762018
公证处
办公地址:马尾区快按湖里路27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2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591-63158229、0591-63158217。
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地址:福州市马尾区联安支路福顺新村综合楼3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91-83980148
医调中心
办公地址:马尾区马尾镇联安支路6号福顺新村综合三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91-6315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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