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工商联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工商联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编外服务类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熟悉办公软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8.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24日-6月26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8:45-12:00;15:00-17:3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纸质版彩照1张。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人大政协楼6层619室,电话:83987897)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组织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聘用期依法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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