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对区属民办学校办学活动的督导检查报告
日期:2024-05-23 09:07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4年5月21日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艾彼希幼儿园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海丝铂幼儿园、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幼儿园、福州市马尾区格林幼儿园等四所民办学校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99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从依法办学、机构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从检查情况来看,四所民办幼儿园各种证照齐全,场地布局合理,场地使用率较高,设施设备齐全;实行园长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建立财务、财产管理制;各园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能较好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岗到人,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档案记录完整。

  三、工作建议

  福州市马尾区格林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安排可更加合理、完善,各领域活动应更好的相互渗透;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幼儿园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艾彼希幼儿园有限公司的公示栏所公示的月伙食收支账目不够规范,要规范整理并存档;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幼儿园的户外操场上的小舞台存在安全隐患,建议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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