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04-26 15:16
政策文件:

  [答复类别:B类]

  陈元清代表:

  《关于申请福马路主道连接辅道开口的建议》(第101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福马路为市属道路,由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经我局沟通后市城乡建总答复,福马路快安路至龙门村路段(约2000m)由于主辅路存在0.5-2.8米的高差,不具备设置十字交叉口的条件,且对沿线设置主辅路出入口有了一定限制。其中福马路石狮路至龙门村段,本次改造结合沿线地形,在磨溪河位置高差较小路段,已经分别设置出辅路出入口,且结合平面交叉口,可实现主辅路交通转换。该路段根据地势条件,仅快安爱心幼儿园处辅路与主路高差较小,原设计于该处设置出入口,但是交警部门现场调研后,认为此处设置出入口对过往车辆通行影响较大,存在安全隐患,后取消此处出入口。

  经我局邀请市城乡建总和福马路设计单位现场踏勘及研究后,沿线可在福马路与石狮路交叉口增设北侧辅路与主路入口,满足辅路车辆左转或去马尾方向的需求,此方案我局也将进一步配合征询交警部门同意后实施。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林建豪

  单位主要领导:翁杰

  经   办   人:王晓福

  联 系 电 话:63198950

  福州市马尾区住建局

  2021年4月20日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