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4-24 15:03
政策文件:

  林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船政路交通管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工作的支持,现将您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装探头,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合理规划该路段车位和停车时间”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联合区公交公司对船政路路侧停车泊位设置了收费管理,收费时间及标准为:7:00-21:00(2元/30分钟/车位),前30分钟免费,同一泊位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收费30元,其中夜间21:00至次日7:00供市民免费停车,有效规范停车行为,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配置率,利用价格杆杠清理路边“僵尸车”,解决马尾城区居民停车难、出行拥堵等问题。

  二、关于“在各出入口处画斑马线,设立警示牌,在道路拐弯路口增设反光镜,为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提醒,有效降低人车安全隐患”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在船政路紫云府小区出入口、船政路玉藻路口、船政路魁岐路口等增设了凸透镜四面,确保交叉路口驾驶员方便观察,保障安全视距。在紫云府小区出入口影响安全视距的地方、船政路日昌路口、船政路玉藻路口等设置了阻车立柱,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避免影响交叉路口安全视距,确保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同时,要求快安交警中队民辅警在高峰时间段加强船政路巡查管控力度,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张文

  单位主要领导:黄建春

  经   办   人:余建辉

  联系电话:83683199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2023年4月18日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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