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8-07 08:26
政策文件:

  邵恒明代表:

  《关于缓解阳光学院周围路段交通压力的建议》(第10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对您建议在阳光学院校门正对面的公园修建一条通道的方案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因您建议增设的机动车道需要占用阳光学院东大门东侧的规划绿地,该机动车道近期不具备增设的可行性。 

  为缓解校区入口高峰期拥堵的状况,我局建议区政府加快实施《福州自贸区(快安/马江/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阳光学院南侧和西侧规划路,实施后可以有效缓解该片区高峰期拥堵,具体实施进度需区政府统筹。近期,校方可以利用东大门的校内场地进行改造,以缓解校门口高峰期的拥堵状况。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区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4月10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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