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8-07 08:29
政策文件:

  陈起长代表:

  《关于下拨琅岐滨江西路(对台码头段)道路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建议》(第10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琅岐滨江西路项目土地情况 

  琅岐滨江西路(对台码头段)道路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完成农转用报批手续,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2〕333号)批复,并已完成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榕马征告〔2022〕第4号)张贴和委托征地协议书(榕马地征〔2022〕06号)签订。 

  二、琅岐滨江西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情况 

  经核实,琅岐滨江西路(对台码头段)道路工程项目核减后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2.4536公顷,按地类分为农用地1.1047公顷、建设用地0.7627公顷,未利用地0.5862公顷,我局已于2023年9月申请拨付征地补偿款及征地工作经费计220.824万元(榕马资规〔2023〕225号),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已将前期项目业主缴纳征地保证金上缴区财政局(263.97万元),该项目相关补偿款由区财政统筹后拨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商业主单位,及时沟通区财政局,尽快落实该项目征地补偿费,争取尽早下拨被征地村。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0591-83683580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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