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2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7-11 10:17
政策文件:

  董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行业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基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底数摸排,更新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台账。加强宣传教育,本年度累计对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发放宣传材料142份,通过宣传引导有关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加强集中整治,本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执法车辆21辆次,检查销售电动自行车主体132户次,查办3起电动自行车改装案件。

  二、大力加强永辉生活超市、朴朴超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马尾永辉生活超市和马尾朴朴超市共有配送电动车自行车256辆,区商务局已督促两家公司加强配送电动车管理,做到如下要求:

  (一)车辆使用安全管理

  1.各车系统实现实名制登记,定人定车定责。

  2.车辆即停即关,停车须拔走钥匙,车钥匙个人随身携带,不随意放置;若长期停放需上锁,防止被盗。

  3.人员在岗期间,不得将车辆私用、外借,不得停放至规定外区域

  4.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不得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与处罚的,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5.车辆后视镜损毁、丢失须及时维修,关注刹车、车胎使用磨损程度,不允许安装防晒伞防风披、防水塑料袋等有安全隐患的用具。

  6.规定每周清洗 1 次车辆,保持车身清洁无粘贴广告、杂物,车牌无积灰,保持车辆形象。

  7.每日营业结束车辆盘点。

  (二)充/换电安全管理

  1.车辆充电时,确保充电器离地放置,保持充电口和地面干燥,稳定插头不脱落。

  2.更换车辆电池、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插头轻拔轻插,电池轻拿轻放,定期检测电动车线路有无老化、短路隐患,电池槽内有无水。

  3.每天不定时对电池及充电区域进行用电排。

  4.每日早晚班值班人员需对换电柜检查并反锁。

  三、提升快递行业电动车信息化管理,加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教育管理。

  目前我市已经制定出台《福州城区外卖寄递行业配送监管平台记分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福州市交警支队已根据规定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采集外卖寄递行业配送人员及车辆信息并将纳入管理。

  区交警大队根据外卖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特性,组织警力在中午、傍晚用餐时段,深入辖区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开展巡逻查处,严查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民警深入美团、朴朴等外卖企业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提高骑手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共查处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违法583起。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共同对快递、外卖进行加强管理,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有序。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张  文

  单位主要领导:黄建春

  经   办   人:余建辉

  联系电话:83683199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2023年7月11日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