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41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7-05 16:22
政策文件:

尊敬的吴加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马尾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我区民宿业发展的建议》(20241013号)收悉,现将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马尾素有“千年古港,百年船政”的称号,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名胜古迹极多,世界唯一的船政建筑群、最早被国际公认的航海塔、中国最古老的车间、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地等都位于马尾区。“住”是文旅消费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带动文旅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马尾区高度重视区内乡村民宿产业发展,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修订乡村民宿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2023年9月12日,《马尾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出台,为了推进马尾区民宿管理办法落实,助力区内民宿规范化管理,在当前《马尾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删除第七条第(四)点“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形成《福建省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及其相关内容,减少民宿备案过程中的准入条件。目前,正在按照相关流程,进一步做好文件修订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做好区内民宿备案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区内民宿规范化发展。

二、把关民宿房源质量

根据民宿经营用房的要求,经营用客房建筑物应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要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牢固,布局基本合理,各区域采光、通风良好,非易涝区域、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同时要设置公共空间,方便客人休憩交流;有提供餐饮的,要配套相应的厨房。此外,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的一律不得申报民宿用房。在经营过程中,民宿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原则。民宿业主及经营管理者负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民宿所在地的镇(街)履行辖区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所在镇(街)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涉及多部门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联合执法。我们将积极根据文件要求,协调民宿较为集中分布的主要镇(街),做好安全把关工作。

三、推动民宿规范运营

一是加强管理培训。按照管理办法,推动符合选址、用房、消防、治安管理、环保要求的民宿尽快备案。同时,我们将结合马尾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安排,提供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服务人员质量和水平,提升游客住宿体验。二是因地制宜打造民宿品牌。根据琅岐片区的资源禀赋和“菜篮子”基地、种业基地建设情况,推动金砂沙园片区打造“田园风光+农事+民宿”,云龙东岐片区打造“海滨风光+渔事体验+民宿”,差异化打造各有特色的精品民宿集群。给合闽安历史文化名村、白眉华侨村优势资源,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开发艺术文化体验型民宿,从而增强马尾特色文化生活内涵,提高民宿游客吸引力。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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