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增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琅岐雁行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第2024301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水产养殖尾水处理作为我区渔业绿色生态养殖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对我区水产养殖尾水开展分类分级处理、监测试点,摸索出符合我区实际的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模式,为推动我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管理决策,引导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奠定工作基础。
一、办理新增养殖证时,将尾水治理作为前置条件。
二、养殖户在申报池塘改造,新建设施渔业、工厂化养殖等项目,要求同步规划尾水处理设施。
三、推广养殖尾水处理新模式。结合马尾本地实际,通过设置尾水生态处理池,达到尾水处理的目的。
1、海水“三池两坝(稳定塘+过滤坝)”尾水处理模式。 该模式主要用于工厂及集约型温棚养殖场。主要的流程为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该模式对养殖水域进行科学规划,在池塘升级改造基础上(进排水分开),利用物理和生物生态的方法,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化处理,实现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2、“生态渠道”简易尾水处理模式。该模式主要用于大规模连片池塘养殖场。该模式是利用生物生态的方法,采用“生态渠道”的简易工艺流程,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工艺流程及处理要求:主要包括养殖池塘→生态沟渠→达标排放。主要采用底播生物+水生植物等生物净化模式。
3、“池内生态浮床”简易尾水处理模式。该模式主要用于小规模池塘。采用有益菌净化+“池内生态浮床”净化模式,其中“池内生态浮床”种植海马齿等水生生物。
四、加强尾水监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开展每年度至少2次尾水监测,并出具相关水质检测报告。及时掌握已开展尾水治理养殖区域水质变化,为下一步尾水治理推广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此外,为持续深入开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我区每年都组织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2020以来,我区共组织增殖放流活动5场,累计共放流黑鲷17万尾,黄鳍鲷16万尾,鲻鱼14万尾,芦虾2700万尾,鲈鱼、鲫鱼、黄颡鱼合计约6.8万尾。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林建豪
单位主要领导:吴耀华
经 办 人:张兴
联系电话:0591-83983690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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