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岐经济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园区: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榕政综[2012]27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目的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准确把握我区发展状况,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查清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二、准确把握普查范围、时间和内容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三、加强普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既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将成立马尾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和区数字办等部门。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工商局、区地税局和区国税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区质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基础信息数据库、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以及其它信息技术方面的事项,由区数字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区监察局负责和协调处理。区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切实做好普查工作保障和宣传动员
1、确保经费到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基本单位名录库及行政登记资料的单位数量情况,结合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2013年度及相应年度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绝不能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2、用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进行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区统计局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4、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
5、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活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强化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可信。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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