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闽政【
一、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二、前三季度债务变化情况:
1、年初债务余额为750698.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2465.78万元;专项债务608232.98万元。
2、置换债券收支情况
前三季度通过省厅发行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
上述地方政府债券已全部用于归还
3、新增债券收支情况
今年新增债券限额
4、截止9月30日,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08298.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0065.78万元;专项债务608232.98万元。均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债务限额以内。
三、切实采取措施,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1、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地方政府债务。
2、积极争取省级置换债券额度,缓解偿债资金压力。在置换债券的管理的使用方面,我区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规范置换债券的管理工作。将置换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归还
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的精神,对我区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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