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 时间:2017-01-19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马尾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邮编:350015;电话:83983505)。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 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以及《福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亮点和成效

1、政府网站升级改版。落实内容保障工作,新网站根据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进行栏目设置,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

2、全面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全面公开区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我区于2015年6月30日公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马尾区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榕马政办〔2015〕82号),明确区行政权力清单项目共5998项,其中行政许可143项,非行政许可0项,行政确认65项,行政处罚5032项,行政强制141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征用7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监督检查368项,其他类172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马尾区区直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榕马政办〔2015〕141号)并发布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区责任清单共涉及28家部门,共计7083项,其中部门责任事项共7004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79项。   

(2)推动区级政府工作部门及试点镇政府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6年4月我区推进开展乡镇政府权责清单试点工作,印发《马尾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榕马政办〔2016〕48号),对镇街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选定亭江镇(111项)和罗星街道(68项)作为试点上报市编办。

2016年8月全面推开我区乡镇清单编制工作,印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榕马政办〔2016〕117号),并由常务副区长召集会议部署培训,经过编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律师团队、区直各主管部门多次审核,梳理出罗星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共137项,马尾镇人民政府权责事项210项,亭江镇人民政府权责事项213项,琅岐镇人民政府权责事项213项。区直部门委托、下放镇街权责事项8项。区直部门派驻镇街机构权责事项共1636项(其中市场监管所1252项,派出所204项,司法所6项,国土所2项,林业站10项,畜牧站9项,城管大队153项)。并于2016年10月公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州市马尾区镇街权责清单的通知》(榕马政〔2016〕167号)。

(3)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7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72号)的要求,区编办牵头组织28家职能部门清理规范我区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出前置审批事项109项,其中保留96项,调整1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1项,其中保留73项,调整28项。已于2016年6月份正式印发并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榕马政办〔2016〕93号)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榕马政办〔2016〕92号)。

根据国发〔2016〕11号和闽政文〔2016〕200号精神,经研究,对涉及的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规范,并于9月13日印发了《福州市马尾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榕马政〔2016〕146号)。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4)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制定了“双随机”抽查方案,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今年全年,我区对包括企业年报、保化、食品生产、网络经营主体、商标使用行为、美容行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在内的共422个主体开展了“双随机”抽查。

(5)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推进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今年以来通过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共公示案件信息34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监管执法信息235条。

(6)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通过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我区共归集并公示相关信息计1383条。

(7)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

2016年8月,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征集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与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通知》(榕发改体改〔2016〕19号)文件要求,马尾区发改局会同区编办、区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双公示”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区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行政职权,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目录进行编制,由区发改局汇总“双公示”目录,并于2016年9月上报至市发改委。现阶段,我区正着手编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目前已形成初稿。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8)推进“互联网+政务”

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入驻事项除因涉密必须使用部门内部审批系统外其他事项均已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所有事项均做到能够在线申请、网上预审,其中有87项事项实现了网上受理、两项事项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同时,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均实现了全程电子监察,对于即将超时和超时的窗口受理件,电子监察系统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警示。我区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台积极推动民爆物品购买申请、出租房屋微信二维码申报、户口在线受理和咨询;通过互联网受理宾旅馆审批业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确实方便群众办事;将互联网服务窗口延伸至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互联网用户注册,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交通管理专栏内公开各类事项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内容。我区通过社区、村庄、警务室、派出所宣传栏、互联网及微信平台等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

(9)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区政府指导区内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

(10)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区公安局会同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等相关部门通过社区、村庄、警务室、派出所宣传栏、互联网及微信平台等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

4、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11)、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

一是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挂牌步伐,于7月份修订出台《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进入场外市场挂牌融资的实施意见》;二是根据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为做好我区“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区发改局于8月份起草《马尾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和《马尾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三是稳步推进深化改革工作,于9月底形成《马尾区经济社会事业体制改革2016年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5、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12)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宣传力度。主动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发改局对外窗口公开,便于项目单位阅览、查询。对于禁止准入的事项,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对于限制类的事项,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二是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其他产业政策的衔接工作。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相关规定的衔接工作。对照负面清单要求,适时调整审批事项,如将负面清单之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调整为备案,精减了办事材料,简化了办事流程,使项目审批更加提速增效。

6、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3)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

①推行行政事务公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在政务中心窗口分发办事指南,明确申报材料,提供各种材料格式范本,使项目办事人员能更直观、更具体参照。二是通过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着重公开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内部审批的受理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方便项目业主单位查询使用。三是根据省统一部署,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积极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实现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都必须通过互联网平台登记获得统一编码才能办理后续工作,确保“平台下无审批”。四是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布符合公开条件的项目基本情况和审批事项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②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整合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本委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转报和受理事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827号)精神,参照省、市发改委做法,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类别由公共服务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取消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上报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申请人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申请。通过梳理,把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合并为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政府内部审批1项)。二是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审定。参照省、市发改委清单,认真梳理区发改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核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制定出发改局《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办审查后对外公开。三是实行政务审批动态管理。及时跟进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清理审批前置要件申报材料,并在网上和服务窗口纸质办事指南上公开。

(14)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

我区积极推进政策公开。为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创新、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投资,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等网站平台定期发布PPP项目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作用。

2016年我区开展实施的项目2个,分别为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福州琅岐红光湖景观综合工程项目。2个项目均已公开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www.cpppc.org)PPP项目库中。

7、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15)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

为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成交信息,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系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类的交易平台,也是相关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了福州马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对工程交易的交易公告、通知通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信息上网公开,其中交易公告就包含了每个项目的招标公告、答疑、补充通知、中标公示、中标结果等成交信息和应公开的内容,另外在交易中心办公场所也设立了大幅公告栏,用于贴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的信息。今年截止目前共交易84项 。

8、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6)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我区紧围绕政务公开宣传月、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活动,联合地税、工商等部门,在人流密集的城市广场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场地,共宣“营改增”热点政策、税收优惠、纳税信用等级等税收知识,强化宣传效果,累计共开展专题政策宣讲5次。同时,充分运用区国税局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并租用繁华地段LED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宣传媒介,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滚动宣传国税、地税合作事项,通过新媒介发布专题宣传专刊10余次,涉及涉税信息50余条。

我区积极推进政策公开。多渠道搭建互联网平台,在充分解读中央、省、市政策的前提下,利用企业联络人Q群平台、局信息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企业对各级政策的知晓率,并用足用活,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均能在第一时间积极申报,同时在对企业材料的初审的环节,进行细节指导,确保申报项目的成功率。截止目前,我区已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了《关于区内企业申报2015年度福州市内贸流通龙头企业奖励的公示》、《关于推荐2013-2015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奖励的公示》等21份公示,助推小微企业在项目成功申报,确保我区企业的最大利益。

(17)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文件要求,重新梳理全区本级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目录清单,目前全区行政事业收费执收单位共43家,收费单位、收费内容和项目清单均已通过局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区内各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均能实行“阳光收费”,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文件依据,尚未发现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    

9、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18)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目前全区共有15个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号)精神,今年上半年开展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通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统计、分析,掌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结构和布局,为区政府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和重大决策等提供了第一手数据资料。区国资管理中心今年组织了区交通局的公共便民自行车、区土发中心的钜联鞋业土地收储、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闽安历史文化村一期建设项目、琅岐镇人民政府的绕城高速东南段收储等10多项国有资产评估的跟踪监管。

目前最新的《区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已经在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跟踪及监管。

(19)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

区委、区政府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出具体部署,以琅岐国企改革为试点单位,目前改革方案包括公开国有资本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在内。

(20)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

区政府近年来,分别向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了一名董事和监事会主席;向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了董事长和三名董事;向东盟海产品交易中心委派了董事长;向区新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了董事长、两名董事和监事会主席;向区白眉供水有限公司委派了董事长、两名董事和一名监事;向福建伊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了一名董事;向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派了一名监事。并对国有企业参股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10、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每个季度,均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我区及时发布每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详细公开补贴对象、金额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的透明度,今年截止目前共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20条。

(22)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

我区不属于贫困地区,今年省、市均未对我区下达扶贫任务及指标。2016年,我区对口帮扶寿宁县,共计划实施帮扶项目7项,在建项目7个,累计到位帮扶资金1300万元。

(23)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我区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社会团体组织的评估工作以及年检结果。其中,全区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共4家,共对39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7家,社团换届1家。并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开此类信息21条。

1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24)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①目前我区共有城乡低保户 1022 户 1822 人、五保户32人,2016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 902.28 万元、发放五保补助金32.77 万元(含提标部分)、发放低保高龄补贴 22.84万元、1-9月发放物价联动机制资金 76.12 万元、发放春节过节费 69.6万元、发放面值为500元的春节节日食品券2089张共计 104.45万元;中秋节节日食品券 1807张共计90.35万元。积极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2016年及时退出低保 659户人,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②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健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2016年资助参保参合2905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1万元;2016年共救助7834 人次,累计救助金额161.63万元。

③临时救助范围持续扩大。作为福州市“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今年为 11 名 “救急难”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 2.47 万元。针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济,为 132 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6.98 万元。落实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制定的马尾区外来务工人员困难临时救助政策,针对我区户籍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共救助 8 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1.73 万元。

④重度精神病人救助。2016年共救助重度精神病人33 人,发放救助资金20.68 万元。重度残疾人救助。自2016年1月起,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补助范围,由民政局统一按月进行社会化发放。生活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通过重新摸底审核认定,需发放生活补贴的残疾人911名,2016年发放生活补贴144.47万元。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护理补贴,需发放护理补贴的残疾人624人(其中一级254人、二级370人),今年发放护理补贴51.6万元。

⑤社会救助和留守儿童救助。及时完成各类求助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城区路面救助督查、跨区域救助护送等工作任务,今年来共救助1036人次、发放救助金20200元,基本杜绝了我区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现象。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各镇(街)民政工作人员参与,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对入户情况登记造册,摸底排查和登记上报工作已全部完成。

⑥救灾救济。扎实开展区内避灾点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督查工作。今年5?12继续举行了民政政策法规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图片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2016年共发放救灾资金4.25万元。

⑦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定期抚恤补助,规范各种定补的发放。按时足额发放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定期人员生活补助费75.52万元、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399.55万元、发放城乡物价联动生活补贴15.6万元

(25)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扎实开展区内避灾点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督查工作。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电视台进行公开以及在宣传栏进行张榜公告。今年以来区内共发放救灾资金4.25万元。马尾区对闽清县省璜镇和白中镇已确定的援建资金达4100万元;援建项目包括统规统建安置房建设,省璜中学体艺楼,水毁水利灾害点修复,127县道前峰段改扩建,兰厝大桥,自来水管网抢修,临时避灾点提升改造,灾毁排水排涝修复提升工程。区总工会安排专项资金3.3万元援助省璜镇困难学子;同时,区总工会还对接马尾企业,已提供就业岗位200多个,免费培训无业受灾户,并在镇中心显眼位置张榜公布供村民选择。

12、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26)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

截至目前,区人社局共编制、抄送人力资源保障信息简报10期,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政策等信息32条,向企业和群众发放社会保障知识宣传册近6万册。

(27)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于今年8月开通“马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120条,快安劳动力市场提供有效岗位信息720余条,发放促进就业宣传册4000多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子网站上发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教育培训及职称评审等人事信息和各类通知公告近80篇。

13、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28)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为确保房屋征收当事人的知情权,推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公开,我区征收办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的有关方式和渠道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征收范围内设立专门公示栏等形式实施公开。在网站公开的同时,建立纸质和照片档案。2016年以来,主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征收公告及决定书2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及征求意见告知书7份、评估机构公开抽取及选定情况告知书4份。

(29)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为推进危旧房改造公开工作,我区住建局将编制的《马尾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后,于8月12日以区府办名义印发各单位。该方案确定了我区2016年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以及资金补助安排。目前村、镇以及区住建局已根据规程,先后完成改造对象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

(30)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为开工建设安置房1774套(含货币安置774套),任务分解在魁协新苑和青洲片棚户区改造等2个项目中,目前魁协新苑已开工,青洲片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全部签约。基本建成安置房2350套,任务分解在易安居小区990套,儒江和谐家园1360套,目前均已竣工交房。

(31)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6年3月31日公开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发布于福州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我区管理部积极配合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该项工作。

1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2)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

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我区环境质量状况信息9条,空气质量信息9条。

(33)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水质量信息9条。

(34)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公开《马尾区省控危废污染源企业名单》等环境重点监管对象信息1条、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1条、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信息1条。

(35)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并及时公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区环保局共公开该类信息118条。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处于前期开展阶段,我区将于初评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15、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36)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一是我区要求全区中小学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在学校明显的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将“三公开”(即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国家的收费政策,公开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的内容向社会和家长公布。据统计,区教育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共公开教育收费信息72条,受众群体包括全区约3万名的学生及家长。在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共公开招生信息15条,分别在区教育信息网站公开的幼儿园招生信息5条,中、小学招生信息10条,其中有3条在政府网站公开。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公办学校也都在学校门口公开招生信息累计52条。

二是我区召开教育局局长接待日1场,接待群众64人次;召开校长接待日28场(次),接待群众400多人次,落实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采购文件24件。

三是确定了10项随机抽查事项,内容涉及学校安全、校车管理、教育收费、学校食品卫生监管、民办学校办学活动,相关科室组织人员开展了107场(次)的抽查,抽查的学校达覆盖面达90%以上,对抽查结果及时公开,公开的抽查结果约20项,接受社会监督。

(37)推进医疗信息公开

加强传染病防治信息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根据相关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及时、连续向公众披露疫情发展、控制工作进展及预防措施,消除社会恐慌,引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

(3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我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载体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信息计92条;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43条,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共计106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通过“普法五进”、现场活动等方式,共制作、发放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材料1万余份。目前区一级已取消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登记事项,我区不存在药品生产委托加工企业,因此2016年度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无可公开信息。

16、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39)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正积极了解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40)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

我区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41)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网上调查栏目,每年至少开展4次调查活动;设有领导信箱,并通过微博、微信进行民意征集,多渠道了解百姓意见,积极推进民意调查活动的开展和落地,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7、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42)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我区坚持对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发布情况的跟踪,通过每月每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发布、通报及电话沟通,督促发布率低的部门认真及时开展工程项目信息发布工作。我区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43)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完善区政府办公室与效能办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每月对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以及福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跟踪督办,每季度对区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以及马尾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44)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

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今年以来,我区已在门户网站公开马尾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审计公告10篇,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审计的公开透明,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45)推进区一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

我区一直在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每年批复部门预算时均要求各单位2月份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8月份公开决算。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将预算、决算公开作为常态化管理,要求全区70家预算单位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先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图文形式公开《2016年上半年马尾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马尾区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5年度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决算说明》等财政信息30多篇。

(46)推进区、乡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民生支出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政策公开。在充分解读中央、省、市政策的前提下,以区政府信息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为平台,配合项目单位发布惠民政策的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并确保群众对各级政策的知晓率。

19、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47)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

我区印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马政办〔2015〕123号),要求从2016年1月开始,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策解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绩效考核。

(48)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

2016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四项建设”为主线,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大力弘扬“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在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圆满完成相关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发布的政策解读有:《<福州开发区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进入场外市场挂牌融资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关于<福州市马尾区公办幼儿园2016年秋季自主招生办法>的起草说明》、《关于<马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合并收取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等等。

(49)加强专家库建设

我区尚未开展专家库建设。

(50)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我区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电视台、马尾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发布政策解读;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微信微博,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2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51)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

2016年以来我区组织专人从事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实时搜索收集辖区政务舆情信息,提高搜索的实时性和广泛性。并利用系统智能搜索功能时刻搜索网络死角舆情信息,确保政务舆情动态全面、实时。我区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在发现重要政务舆情后,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博对政务舆情信息发表准确权威信息,从而让网民能够了解事情的真实性,以免谣言误导网民的判断,引发社会的恐慌。

(52)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

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53)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今年我区着手起草《马尾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结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文件,我区8月份正式印发执行《马尾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该《预案》分为总则、处置原则、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监测研判、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七个部分,明确了第一责任人、新闻发言人、组织协调、舆情监测等相关内容。

此外,区网络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加大对社会突发事件、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与应对管控,及时处置了虚假媒体“新湘报”关于《马尾区发函省工商局屏蔽工商信息助企业造假》的相关报道,同时与上级宣传部门和基层单位保持同步,使事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好的方向扭转。

21、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54)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

今年以来,马尾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策划“十三五”规划、“自贸区一周年”、福州新区、福建船政创建150周年、企业服务月、“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题,深入挖掘我区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和改善民生等新举措新进展,做好政策解读,传递权威信息。2016年,我区在中央、省、市及境外媒体等主要媒体上刊播新闻报道共1238条篇(条),其中在头版上刊登报道83篇(条),专版42版(篇),全面打响马尾品牌,形成强大舆论正能量。

此外,马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制度。2016年8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正式印发执行《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新闻发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开委办〔2016〕87号)。《若干意见》主要由新闻发布领导、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审批、新闻发布形式、新闻发布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等六个部分组成,对实施主体、发布制度、审批权限、发布形式与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处置等做了规定。

(55)及时报道政策解读

严格按照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要求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相应栏目对外发布;此外,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必须首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区政府其他部门网站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方可发布。我区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并广泛宣传解读材料,根据实际及时进行补充解读。

(56)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安排省市媒体、区电视台、马尾区新闻网站负责人参与重要会议与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2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57)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

合理配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提供大量的主动公开信息,涉及政府机构职能、法规文件、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价格收费、依法行政、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征地拆迁、城市管理、公共事业、救灾优抚、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教育等内容。

(58)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我区定期对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会公开至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

(59)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区法制办加强了对马尾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并将文件报送福州市政府和马尾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同时,区法制办将所有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60)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制定《马尾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事项,应报有确定权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与有关部门协调会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和灾情、突发性应急事件、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审批的政府信息,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

23、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6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我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主办、区信息公开办具体承办,指定4人专门负责网站更新、改版、维护等工作。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意见箱”、“政府职权及裁量权公开”等7个二级栏目。落实内容保障工作,新网站根据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进行栏目设置,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继续提升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62)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按照市里文件的任务安排,我区智慧马尾管理服务中心于6月3日向全区各单位发函《关于报送便民服务热线的函》,开展调查摸底、资料采集工作汇总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于6月底发文,取消全区各单位的便民服务热线,并要求各单位告知市民统一拨打“12345”进行咨询、投诉。

2016年1 -12月,我区12345系统受理诉求共7270件,其中:举报753件、投诉4957件、建议295件、咨询1236件、感谢11件、求助18件、及时回复率99.74%、及时查阅率99.82%、群众满意率99.47%。

此外,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值班电话,对来电咨询的民众耐心解答相关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在法定时限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程序,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工作。

(6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我区编制《马尾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为了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好的查询条件和环境。马尾区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室内共有3套阅览桌、3台查询电脑,免费供读者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开放时间随其他阅览区。室内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和纸质查询等无偿服务。

对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马尾区图书馆按照规定请信息提供单位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马尾区图书馆接受纸质档和电子档两种信息储存方式。纸质档管理办法:按报送信息单位进行分类归档。同时接收《政府信息公开交接文据》以及当月公开目录。并对各月份各区属单位机构报送信息公开的份数进行统计。电子档管理办法:按年度、月份依次分类。并以月份为基本时间单位按报送信息单位进行分类归档。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强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区内信息公开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24、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64)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我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了升级改版,并召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开展政务培训会议,同时邀请了省市政务公开专业人员前来授课,以便做好区政府网站群内容更新保障工作。除以会代训外,我区也制定了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区人社局拟于2017年联合区信息公开办等单位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此外,根据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的要求,人社局将其部门任务按职能细化分解至各科室、下属单位,督促其认真实施,按时报送相关落实情况,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64)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我区大力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理论、文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业务水平。深化主动公开意识,细化工作任务,提高更新速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今年马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约15万元左右,主要用于网站改版、工作培训等。

(七)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公开渠道主要有建设区政府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有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等。2016年区档案馆接受送交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总数均为845条,并对已接收进馆的政府公开信息整理、编目,所接收纸质信息全部按规范要求整理上架对外开放,电子信息全部上传福建省档案局建立的公开信息查阅平台,实现了在线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我区各单位制作政府信息5141条,主动公开信息111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4518条。其中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福州马尾”门户网站或部门各自的网站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247条;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3条;

3、规划信息类信息84条;

4、行政许可类信息111条;

5、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0条;

6、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2条;

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38条;

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0条;

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3条;

1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0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和图书馆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我区制定的相关文件的政策解读以及转载国家、省、市相关的政策解读,以便更好的为大众服务。2016年我区政策解读专栏共公开了《关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起草说明》、《关于<马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合并收取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政策解读7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区在中央、省、市及境外媒体等主要媒体上刊播新闻报道共1238条篇(条),其中在头版上刊登报道83篇(条),专版42版(篇),全面打响马尾品牌,形成强大舆论正能量。

2016年8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正式印发执行《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新闻发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开委办〔2016〕87号)。《若干意见》主要由新闻发布领导、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审批、新闻发布形式、新闻发布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等六个部分组成,对实施主体、发布制度、审批权限、发布形式与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处置等做了规定。

开展“在线访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2016年,开展“在线访谈”12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加访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此外,区网络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加大对社会突发事件、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与应对管控,及时处置了虚假媒体“新湘报”关于《马尾区发函省工商局屏蔽工商信息助企业造假》的相关报道,同时与上级宣传部门和基层单位保持同步,使事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好的方向扭转。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度我区共受理5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受理与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土地、住房等内容,均为当前热点,如马尾区马尾镇快洲村、马尾区琅岐镇凤窝村、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征地拆迁等拆迁信息申请。我区历年累计共受理8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50件均已及时答复,同意公开信息数是15件,不予公开答复数12件,其它类型答复数23件。

(三)我区2016年不予公开答复数12件,主要内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历年累计金额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区受理行政复议0件;历年累计数量为0。

2016年我区受理行政诉讼7件;历年累计数量为8。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碰到了如下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单位数据收集具有时期性、事后性的特点,尤其是季度、半年度、年度的数据需要等省、市反馈才能最终定稿,与政务公开时间上的要求有矛盾。二是部分单位的兼职工作人员由于身兼多项工作,疲于应付,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较频繁,交接工作不力,导致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高、进展缓慢,与《条例》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特别是通过新闻、电视等媒体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大。

为此,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各项工作尽快落实,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并将完善区政府办公室与效能办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政府绩效考评的体系,实行严格考核。

2、我区2016年举办1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今年将继续举办,对各公开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全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加强与兄弟县市的交流联系,组织学习先进经验。

3、拓宽公开形式。在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14

14518

其中:1. 政府网站公开数

1114

14518

           2. 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0

80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34

34

            2. 网上申请数

5

30

            3. 信函 、传真 申请数

11

1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0

80

  其中:1. 同意公开答复数

14

38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 不予公开答复数

12

14

            4. 其他类型答复数  

24

2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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